关于印发《信丰县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计划》的通知
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对标深圳规则规制的部署决策,做好今年的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结合《信丰县深入推进“综随一次查”联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综随一次查”方案》)要求,经各单位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统筹后,编制了《信丰县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综随一次查”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是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对标深圳规则规制工作内容之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打好稳增长政策组合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落实有关部署要求,主动履行联合监管工作职责,全力抓好牵头或参与的部门联合检查计划的落实。
二、落实分类管理
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已全量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各单位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应当参照通用型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并结合本部门专业领域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细化我县双随机监管事项分类,将双随机监管事项按照不同抽查比例(如确定抽查比例10%以下为一般监管事项,10%以上为重点监管事项)进行细化分类,分成部门内一般监管事项(A类)、部门内重点监管事项(B类)、部门联合一般监管事项(C类)、部门联合重点监管事项(D类)四类,差异化设置抽查比例,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三、组织开展检查
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按照《“综随一次查”方案》和《计划》要求分别制定检查方案(可参考《“综随一次查”方案》附件2模板)。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江西)建立联合抽查任务,并根据计划安排,会同参与部门细化抽查任务和步骤,完成信用规则设置、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任务分发等操作。各单位要积极利用远程检查、监测监控、网络、大数据筛查对比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检查。如需现场检查,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安静生产期工作制度,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并同步至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江西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法依规做好检查结果公示,确保公示率达到100%。
四、强化督促指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联合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跟踪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推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联合监管检查任务,由牵头部门负责开展好宣传工作,及时收集联合检查的现场视频、照片和文字材料,协同做好数据统计分析运用和推广宣传等工作。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信丰县司法局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