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审计局关于对信丰县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
信丰县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征地拆迁暨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派出专项审计组,自2025年7月7日起,对你单位信丰县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专项审计调查组由信丰县审计局人员组成,组长由谢菁担任,成员包括刘菲、邓捷。
信丰县审计局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