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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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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为扎实履行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执法职责,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派出执法人员参加省级培训1次  ,市级培训1次,局内组织培训3次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强化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举办了“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发放宣传海报、举报有奖“广告、宣传标语各429份及宣传折页2176份。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管,宣传期间,收到举报2例,查实2例。同时开展《条例》学习与培训,今年来举行了多次定点医药机构的集中学习与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两定机构的法律意识

(三)强化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执法,严厉查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信丰县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信丰县打击欺诈骗保“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专项方案,聚焦易发多发欺诈骗保行为,在全范围开展了多形式的专项行动,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压倒性态势, 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截止12月,查处违规医保基金379.41万元,行政处罚14例,行政罚款256.66万元。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意见征求、风险评估等工作,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在基金监管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透明、公开、阳光、执法结果公平、公正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由于医疗保障机构改革尚不完善,无统一的执法制服、设备等,未成立专门的执法机构或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带来不便。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单薄,给医保基金监管带来了较大压力。三是法律专业的人才稀缺,执法经验不足,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工作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学法内容与全局阶段性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学法内容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将集体学法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实现学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经常性。

(三)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法规文件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接受监督,为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严格廉洁自律,筑牢拒腐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用纪律规矩约束自己,管好家人、亲属、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学习日、“三会一课”、分中心例会、医保大讲堂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专题学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送《条例》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四进”活动,

(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健全机制,规范运行,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医保领域监督执法。在现有监管模式上,继续加强稽查、审核力度,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对医保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