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园区)基层基础工作的监督,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级分层监测,提高数据质量。
二、持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力度,进部门、进企业,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知识培训。全面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全力打造“专业、精干、高效”的复合型统计队伍。
三、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扎实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面推广工作,提升企业统计数据填报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持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密切关注主要经济指标变化,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持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数据质量控制,联合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形成全社会知悉、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统计法治氛围。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筑牢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