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工作。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国际义务,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总量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问:《国家方案》确定的履约目标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国家方案》确定的管控物质包括全氯氟烃(CFCs)、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含氢氯氟烃(HCFCs)和HFCs共9类物质。其中,前8类物质是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ODS,第9类物质HFCs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是具有高全球升温潜能值(GWP)的温室气体。
目前,我国已实现CFCs、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等7类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正在逐步削减淘汰HCFCs和HFCs。按照议定书有关要求,《国家方案》明确了以下履约目标:一是持续禁止已淘汰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进一步巩固成效,确保可持续履约。二是HC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5年分别削减基线值的67.5%和73.2%,2030年均削减基线值的97.5%。三是H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9年均削减基线值的10%。
《国家方案》紧紧围绕履约目标要求和国内行业发展现状,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分行业、分物质开展ODS和HFCs淘汰和削减行动,推动构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和进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答:《国家方案》提出了4大行动举措、11项具体任务。
答:实施《国家方案》、加强ODS和HFCs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为确保《国家方案》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