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农业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工作动态

信丰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储备)

访问量:

信丰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储备

为全面推进我县绿色长江经济带建设,打造大美信丰,促进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19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以农用为主的多元化利用机制,加快农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步伐,结合信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信丰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主要包括水稻、玉米、花生、烟叶和薯类等秸秆。水稻产量21.4万吨,玉米产量0.8万吨,花生产量2.49万吨,薯类11.6万吨,烟叶0.14万吨。秸秆产量33.02万秸秆可收集总量27.44万吨,全县综合利用量25.57。全县利用率为93.18%。具体利用见附表1

    信丰县现有各类联合收割机331台。大中型拖拉机115台。田间秸秆收集打捆机和打包机共190台。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的总体要求,以绿色生态循环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秸秆焚烧、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效率,在全县形成“以农用为主、五化并举”的格局。逐步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发展。

、基本原则

1、多元利用、农用为主

秸秆来源于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结合全县种植业、秸秆综合利用的现状和特点,优先发展秸秆肥料化农业利用方式。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2、目标明确、加强考核

以信丰县秸秆全量化利用为目标,到2024年底信丰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3%,秸秆还田水平大幅度提升,基本杜绝露天焚烧。制定信丰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重点围绕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利用能力建设、环保部门公布的火点情况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价。

3、集中连片、整县推进

根据信丰县农作物秸秆利用现状,选择秸秆产生与利用相对集中的区域打造成为信丰县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基地,探索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整体推进,力争建成一片、成效一片

4、提升能力、长效运行

坚持秸秆还田利用与产业化开发相结合,鼓励企业进行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引导农民自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

5、依靠科技、强化支撑

整合资源、集成力量,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集成,努力突破关键技术性难题。加强技术示范,建立不同类型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模式示范基地,以点带面,系统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

  6规范程序、压实责任

通过项目遴选、实施、审计、验收、拨款程序,做到项目实施规范化。强化各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推进试点工作,鼓励、引导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提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和培训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配套资金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中央资金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抓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秸秆标准化仓储中心用地进行审核住建部门负责对秸秆标准化仓储中心消防设施进行审核电力部门负责对秸秆标准化仓储中心建设用电进行审批;各有关乡(镇)负责落实辖区内试点项目实施监管和初验,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提高实施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各乡镇)。

、试点目标任务

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信丰县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通过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实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秸秆全量化利用,全面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2026年全县秸秆预计可收集利用量25.9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25.47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18%,耕地有机质含量提升3g/kg,秸秆综合利用由低效利用向高效、高产值、产业化利用转变,秸秆焚烧和废弃现象得到全部杜绝;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5以上;开展秸秆利用技术培训,培训人次达到300人。

扶持提升秸秆基料化利用企业、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利用企业的秸秆仓储能力,提高“五料化”利用率。

推行建立企业+合作社(收储中心)+收储点+农户的收储运模式,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三级运营体系,构建秸秆收集、打包、运输、加工、产品配送等完整的产业链条,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到2026,建成1个中心2个收储站点,构建信丰县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做大做强秸秆利用基础平台,提升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稳定运行机制。

、试点建设内容

为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文章顺利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计划申报江西省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市、区),争取上级奖补资金58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构建秸秆资源台账

本项目15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要求,搭建我县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掌握全县秸秆产生和使用情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相关产业布局和管理提供理论依据,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考核依据。

秸秆资源台账建设责任具体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各乡镇及有关村。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环境服务站负责台账建设与管理、技术指导、数据汇总、核算、录入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台账建设所需相关统计数据,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分散农户调查、市场主体规模化利用量普查等现场数据采集工作。

1)做好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台账。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各乡镇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采用推荐的区域草谷比、作物秸秆收集系数等参考数据,获取全县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秸秆可收集资源量。其中理论资源量为粮食产量与该农作物草谷比的乘积,可收集资源量为理论资源量与收集系数的乘积。

2)做好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量台账。一是开展分散农户秸秆利用调查。选择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选两个行政村,共6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抽取20户农户,共120户。对其上年度秸秆“五料化”利用进行调查,获取我县分散农户“五料化”利用秸秆量;二是开展市场主体规模化利用调查。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秸秆“五料化”利用主体进行普查,获得市场主体规模化秸秆利用量;三是开展秸秆直接还田量调查。通过统计、计算或估算可收集量与还田比例,得出直接还田量。还田比例为秸秆还田量占可收集资源量的比重。直接还田分全量还田和部分还田两种情况。

3)做好秸秆资源数据采集。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开展秸秆资源量调查,各乡镇于每年3月20日前上报数据到农业农村局,并对本乡镇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对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审核,于每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上年度台账数据录入、审核、上传等工作,并对全县台账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信丰县1万亩秸秆还田示范

本项目60万元,计划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面积1万亩,年消耗秸秆量约0.5万吨。通过推广还田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率和价值,真正做到变废为宝,实现秸秆资源的高效率、高产值、产业化利用。计划在2-3个乡镇建设一个100亩以上集中连片水稻秸秆机械还田示范区,在全县范围内所有粮大户和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种粮大户和合作社先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优先选择种植面积大的大户。再由各乡镇村证明示范区域、面积等,然后核实情况进行补贴。(先备案、后核定、再补贴)

3、信丰县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共130万元。项目主体为各肉牛养殖场。在信丰县内选择4-5肉牛养殖场,作为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支持新改建青贮池、秸秆仓库,购置搅伴车、轮式抓草机铲车(秸秆上下车用)、粉碎机等设施设备补助基地建成后年新增肉牛存栏量900头。

4、信丰县秸秆基料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推广秸秆料化利用。共100万元。秸秆基料化利用主体为草菇种植合作社,在信丰县内选择4-5草菇生产合作社,支持新改建秸秆仓储房,浸草池,购置叉车、锅炉消毒锅、轨道吊车等设施设备补助。示范基地建成后形成年产75万袋草菇的能力。

5、信丰县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

本项目共240万元。根据信丰县种植结构、秸秆综合利用现状,按照就近原则,在嘉定镇建设一个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的收储运输中心(收集范围涵盖大塘镇、大阿镇、正平镇小江镇建设一个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收储站点(收集范围涵盖铁石口镇、崇仙乡、安西镇,在西牛镇建设一个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收储站点,(收集范围涵盖古陂镇新田镇)项目建成后,形成1个中心+2个收储站点,构建信丰县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做大做强秸秆利用基础平台,提升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稳定运行机制。1个中心+2个收储站点的年收储量要达到6000吨以上。

秸秆收储运体系以专业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农民经纪人或符合建设条件、有意愿的行政村为建设主体。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协调落实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用地并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

6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培训和成果示范展示,项目第三方审计验收,补助规模35万元。

、奖补内容

2026年我县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项目申报金额580万元,计划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

1、补助对象

开展秸秆五化利用的农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秸秆收储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企业或个人。

2、补助范围

1)开展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和秸秆资源量调查、秸秆利用情况调查及数据采集等基础性工作补助。

2)支持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和设施设备补助。

3支持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工程建设补助和设施设备补助。

4)向有关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相应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补助。

5)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体系建设相关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示范展示、宣传培训、项目第三方审计验收、实施效果跟踪监测等技术服务补助。

6)其他相关费用。

7已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具不再从本项目补助。

3、补助标准

1)信丰县秸秆资源台账建设费用15万元,主要为信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数据采集,通过现场取样、实测获得农作物草谷比、收集系数;通过抽样调查、计算获得农户分散利用量以及市场化主体利用量,为本县台账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秸秆高效还田补助,补助资金60万元。农作物秸秆还田,对种植给予每亩60元补贴全县种植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秸秆还田面积1万亩,共补贴60万元

3)秸秆饲料化利用补助,补助资金130万元。主要用于改建青贮池、秸秆仓库,购置车、投料机、铲车(秸秆上下车用)、粉碎机等设施设备补助补助标准秸秆仓储房砖瓦房300元/平方米,简易钢板棚钢架立柱200元/平方米,简易钢棚砖混立柱200元/平方米。秸秆青贮池100元/立方米。设施设备补助标准不超过产品市场价格30%,单机补助不超过6万元。每个主体补贴不超过35万元。

4)秸秆基料化利用补助,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改建秸秆仓储房、浸草池,新购置叉车、消毒锅、轨道吊车等设施设备补助补助标准秸秆仓储房砖瓦房300元/平方米,简易钢板棚钢架立柱200元/平方米,简易钢棚砖混立柱200元/平方米。秸秆浸草220元/立方米。设施设备补助标准不超过产品市场价格30%,单机补助不超过6万元。每个主体补贴不超过20万元。

5)秸秆收储运体系,补助规模为240万元。其中:秸秆收储主体收储场地、仓库机械设备,以及消防排水防雨等设施设备等补助100万元,补助标准企业标准化秸秆仓储房6米以上钢架立柱300元/平方米,6米以下简易钢架立柱200元/平方米,砖混立柱200元/平方米。建设主体将设计图报送农业农村局备案。设施设备补助标准不超过产品市场价格30%,单机补助不超过6万元。

全县共建1个秸秆收储中心,2个秸秆收储站点,主要用于建设收储中心和收储站的秸秆仓库,购置叉车、打捆包膜机、油缸全自动打捆包膜机、稻田收获机、轮式抓草机地磅、铲车等设施设备补助。秸秆收储中心补助不超过50万元,2个秸秆收储点不超过30万元。三年内不得更改为其它用途,否则追回补助资金。

秸秆运输补贴,对于集中收购、运输秸秆的企业按照每吨30元进行补贴,补贴全县秸秆运输2万吨,共计补贴60万元

以上所有机器设备如已享受农机补贴则不再享受中央补贴。

6)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培训和成果示范展示,补助规模35万元。主要用于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基础资料调查,与省农科院、省红壤研究所等技术单位开展相关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建立配套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与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相衔接、与农业技术发展相适宜、与农业产业经营相结合、与农业装备相配套的技术体系。建立秸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和应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进行项目第三方审计验收技术考察、技术试验、数据检测、人员培训、宣传等费用

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实施内容调整的,经农业农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调整。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开展秸秆高效覆盖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收储运输等相关支出,不得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

、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26530日前,成立信丰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信丰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阶段。20261120日前,秸秆综合利用或收储主体应根据服务合同,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建立、健全各类台账、档案管理,做到记录准确、财务核算规范、账表齐全、凭证完备。秸秆离田服务企业同时要建立秸秆进库、出库可追溯台账,作为项目验收材料备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考核验收阶段。20261220日前,服务主体完成任务后,项目技术专家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验收,将验收报告报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环境服务站农业生态环境服务站根据验收报告会同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由实施主体委托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后,向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验收,或者由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项目验收。水稻秸秆还田验收标准参照《机械化稻草还田技术规程》(DB36T1041-2018),水稻低茬收割以留茬高度小于15厘米,秸秆离田、标准化收储中心项目由农业农村局制订相关标准后执行。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如期完成秸秆利用目标,成立信丰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金融工作局、供电公司、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为切实实施好信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成立信丰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技术指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科技教育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协调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信息传递、宣传报道和相关事务协调等日常工作;农技推广指导小组负责落实粮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秸秆禁烧承诺制度,建立政策性补助名单制度,开展秸秆减量化农作模式的示范推广、基料化利用试点创建和相关项目管理等工作;农机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开展水稻、花生、油菜秸秆为重点的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指导和示范点创建,秸秆综合利用新型机械的引进推广及购机补贴发放管理等工作;植保农艺指导小组负责开展秸秆生产有机肥技术的示范推广、示范点创建和相关项目管理等工作;畜牧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开展玉米、薯类秸秆等青贮氨化处理技术的示范推广、饲料化利用试点创建和相关项目管理等工作。

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部门年终目标绩效责任制考核,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牵头,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秸秆禁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用地审批。各镇建立干部包村联户制度,县、乡镇、村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县、乡、村三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

2、强化技术支撑。农业农村局成立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项目技术专家组,加强与省农科院、省红壤所等省级专家技术支撑单位和县科技部门技术合作,推动引进和消化吸收秸秆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加强科技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形成经济实用、可复制推广的集成技术体系。

3、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政策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培训必训内容,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4规范验收流程。该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后,作为项目实施和验收依据。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验收、审计情况,向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项目实施完成后,验收合格的项目,按时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对不及时提交项目标准文本的,或文本评审不合格经复评仍不符合要求的,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积极主动配合,影响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考核的,取消项目实施资格。

5加强监督检查。设立项目实施监督举报电话 : 07973330266。           

对工作推进不力及弄虚作假形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