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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丰县林业局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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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丰县林业局招标投标领域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228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发〔20224号)、县委县政府《信丰县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信办字〔202228号)和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信丰县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办字〔202215号)要求,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现结合林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部署、行业对口、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按照“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各项部署,严把职能定性要准、治理责任要清、治理措施要实、治理效果要好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假招标、假投标、假评标、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为推动“三大战略、八大行动”“1217”总体思路加快落地见效,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我局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林业局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如下:

长:李泽荣

副组长:张卿峰、陈明道、郭板剑、李福生、胡绍平、黄文晖、赖佑珍、李鉴平、樊小东、王华机、王隆华、张斌   

员:各股室负责人、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规划财务股,由李福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牵头、组织、协调等工作,规划财务股具体负责材料报送,汇总所属各单位、各股室政府采购项目、林业工程项目的专项治理结果。

三、治理范围

202141日至2022331日期间我系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各部门出台的涉及招标投标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

四、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1.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存在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复函意见、备忘录等形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转变为谈判或者直接发包等非招标方式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以招小送大或者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使用专利技术等任何形式规避招标的;依法应当重新招标而不重新招标的。

2.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擅自变更依法审批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的;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明招暗定”“先建后招”搞虚假招标的。

3.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包括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4.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包括招标文件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5.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在订立合同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6.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或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

7.重点检查投标人是否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其他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8.重点检查投标人是否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9.重点检查投标人是否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0.重点检查投标人是否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重点检查投标人是否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12.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的;与招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信息的。

13.重点检查系统公职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五、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20225月开始,到202211月结束, 主要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10日前)

召集各所属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信丰林业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公布本工作方案及专项治理线索征集邮箱,让社会各界知晓,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510日至630)

各所属单位要对符合本次整治范围内的项目开展自查,重点检查202141日至2022331日期间必须招标的项目,要按照项目“谁实施、谁负责”原则,逐个排摸项目,对照本工作方案的治理重点,仔细查找问题。

()核实督查阶段(71日至1015)

各所属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核实,建立台账,督促指导进行销号整改,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入手,看是否存在有本方案列明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线索,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逐一登记,汇总核查项目信息。

(四)总结提升阶段(1016日至1130)

各所属单位对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件及处理情况,制度文件清理情况,建立的长效机制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所属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成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明确专人专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依法纠正查处

各所属单位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入手,看是否存在有本方案列明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对本次治理中发现的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有力震慑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长效机制

各所属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问题根源,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