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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组建信丰县林业技术审查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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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组建信丰县林业技术审查

专家库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各项林业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建议书)、森林经营方案、作业设计、资源监测评估、绩效考评、验收核查等涉林技术审查,充分发挥专家在林业技术审查过程中的把关作用,现面向我县林业系统内征集和组建林业技术审查专家库。

一、专家库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公正、客观、认真地履职。

(二)熟悉国家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了解和掌握林业技术标准及相关技术审查要求。

(三)具有林业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林业生态建设、林业资源保护、林业资源监测调查、林业资源利用、林业技术推广、数字林业建设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四)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在国家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没有失信记录;

(五)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

二、征集专家库成员的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县林业局营林股曹源烈同志处汇总。

(二)县林业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专家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入库。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

三、专家库成员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份,单位签署意见时审核原件后退回申请人,填写《信丰县林业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后,填写《信丰县林业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汇总表》(见附件2)。

四、专家库的管理

(一)县林业局负责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诚实信用和身体状况等。

(二)专家库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可随时提出申请,及时加入专家库成员名单;对取消专家库成员资格的应及时移出专家库。

(三)专家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接受县林业部门安排或推荐其他部门,从事林业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建议书)、森林经营方案、作业设计、资源监测评估、绩效考评、验收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科学、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2.及时向县林业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在技术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3.对评审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对评审项目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不宜公开的评审情况;

4.及时学习林业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接受有关业务培训和考核;

5.与技术审查活动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专家库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入选专家库的资格,及时移出专家库,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进入专家库。

1.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技术审查职责的;

2.在技术审查工作中对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项目签署同意通过技术审查意见的;

3.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技术审查工作任务,一年内超过三次的;

4.泄露在技术审查工作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损害相关单位正当权益的;

5.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向利害关系人提出不正当要求,或收受财物以及其他好处的;

6.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技术审查工作的;

7.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8.在县林业局组织的考核中不合格的。

附件:1.信丰县林业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

2.信丰县林业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信丰县林业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