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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毁林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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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林业局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毁林行为专项行动的

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省林业局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涉林执法工作协作的通知》执字202332号)、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赣林资字20231)、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矿产资源领域打击非法采矿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10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打击毁林行为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彻底查清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为基础,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强力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切实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保护森林资源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大事项。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泽荣任组长,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委卢涛、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卿锋任副组长,郭板剑、张航海、曾明洪、李光运、蓝军文、邱建勋、刘志华等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政稽查大队,刘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统筹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突发问题,提交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为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成立2个专项工作组,分片区开展工作(见附件)。

行动时间

420-720日,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30日)。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严打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群众举报,丰富案件线索来源。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一15日)

各乡(镇)要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为着力点,集中时间力量,对辖区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5月16日一6月30日)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在依法处理涉林违法案件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厉打击毁林犯罪行为,切实刹住毁林歪风。各工作组深入片区要落实整改责任,将每个问题案件整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问题案件多、整改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等。

(四)总结评估阶段(7月1-20日)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特别是要认真分析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强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效果。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本县范围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 重点清理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桃江河流域等生态敏感区的各类案件以及涉案林地、林木数量,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重点整治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重点核查辖区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取土、弃渣、弃土占用林地等行为;砖厂、养猪场、养牛场、农家乐、生态旅游等各类经营性项目;供水站、垃圾处理站、乡村道路、居民点等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经批准使用林地,或超越审批面积、范围、时限使用林地的行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收购来源不合法木材,未规范建立木材进出库台账的行为。

(四)全力推进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森林督查问题整改。

(五)全面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机制,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森林督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对本区域内涉林项目管理负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专人负责,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此次打击毁林专项行动。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梳理辖区内涉林犯罪违法行为,认真查找森林资源监管存在的短板和差距,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有效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三)增强协作沟通。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与县林业局要加强执法沟通,做好案件衔接工作。经调查发现的案件,要坚持边调查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违法当事人或单位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各工作组要加强协调沟通,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渠道,按质按量完成本次专项行动,做好资料归档整理,形成专卷,同时将专项整治和森林督查工作综合情况于720日前报县林政稽查大队

附件:1、专项工作组人员安排表

2、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信丰县林业局           信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