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菊英(已死亡)坐落于信丰县嘉定镇同益村叶家小组的信丰县林证字(2006)第“0104050020”号遗失。现叶玉萍(邹菊英之女)向我局申请遗失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公告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信丰县林证字(2006)第“0104050020”号公告作废。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
邹菊英(已死亡)坐落于信丰县嘉定镇同益村叶家小组的信丰县林证字(2006)第“0104050020”号遗失。现叶玉萍(邹菊英之女)向我局申请遗失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公告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信丰县林证字(2006)第“0104050020”号公告作废。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