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 202524085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7 月 1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嘉定分中心联系方式: 18070291719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宋承相 |
宋道德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信丰县嘉定镇焦坑村上宋组 |
360722007003JC00170F00010001 |
宗地面积:94.51㎡建筑面积:327.07㎡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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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嘉定分中心
2025年 6 月18日
制表人:陶美芳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