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23736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7 月 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丰县小江镇镇政府103室(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小江分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自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小江镇罗吉村庄下 |
360722022003JC02764F00010001 |
占地面积118.76㎡ 建筑面积290.7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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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9323998976
单位名称: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小江分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