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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丰县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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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丰 县 教 育 局

 

信教普字[2012]7

 


关于印发《信丰县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赣教基字〔201170号)和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信丰县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按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书法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提高我县广大师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和文化修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各校开展书法教育实施方案、小结、图片请于620日前报县教育局教育股。

 

 

 

二О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中小学   书法教育   实施方案   印发   通知

 信丰县教育局人秘股       2012413日印发

                    共印60

 

 

 

 

 

信丰县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赣教基字[2011]70号)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将中小学书法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生中逐步开展书法教育。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书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书法教育取得实效,成立信丰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 

副组长:梁起荣

 员:李敬生 王向阳 李永红 黄际盈 兰喜生 黄志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由李敬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分工如下:人秘股负责全县书法教育成效的对外宣传、书法教育师资建设;教育股负责书法教育的开课及日常检查、各类比赛活动的开展;督导室负责书法教育的督导评估及“示范校”、“示范班”等评选;电教室负责书法教育的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教研室负责书法教学教研、指导与评价。

三、工作步骤

1、从2012年春季起,城区中小学开设书法教育课;

2、从2012年秋季起,所有中小学校开设书法教育课。

四、总体要求

1、课时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美术课程中将《书法》(选修)列入选修IA,并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

2、教学要求。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从书法教学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条件,灵活安排中小学书法教育,可通过长短课结合,课内外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教学活动。遵循短课时、高效率原则,做到有计划、有备课、有作业、有评价(采用水平达标方式,将结果计入学生学籍档案)。各学校应成立书法兴趣小组,对有书法特长的学生进行专门训练,培养书法人才;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每天安排15分钟时间让学生进行书法练习,每个学期开展两到三次书法讲座或书法比赛。

3、教材要求。从2012年秋季起,省教育厅将对省情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人杰地灵诵江西》进行修订,每个年级增加相应的书法教育内容,辅助中小学校开展书法教育。中小学校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4、写字要求。书法教育应培养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的硬笔书写能力,能熟练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起,逐步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在软笔书法教学中,要重点指导学生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5、考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一、二年级的期末或学年评价不采用书面考查方式,可通过对学生平时的学习表现进行评价;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级、普通高中的期末或学年评价可采用书面作品考查等方式。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与具体措施,因地制宜,努力克服困难,切实做好工作计划,精心安排课时,配备优秀书法教师,将书法教育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特色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书法教师培训和购买教材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使书法教育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和常规化轨道。在面向全体的基础上,可通过书法兴趣小组、活动社团等方式,发现选拔有书法特长的学生进行重点指导和训练,培养一批有较高书法水平的优秀人才。

2、加强宣传氛围。各校要采取悬挂横幅、开展书法比赛、举办书法讲座等形式,在校园内广泛宣传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师生对书法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书法教育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校园内设置书法专栏、书法展室,在班级设立书法园地。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书法比赛、举办书法讲座等各项活动,营造热爱写字、热爱书法艺术的良好氛围。

3、加强师资建设。2012年起,县教育局将书法教师培训列入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依托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全县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并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市级以上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同时,采取各种培训形式将具有一定书法基础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转岗从事书法教学或兼职承担书法教学辅导工作。各校可根据需要,积极聘请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或当地一些书法水平较高社会人士按照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采取讲座、培训等形式,指导学生的书法学习。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自愿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提供支持。

4、加强教学教研。县教研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中小学书法教研员,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范围,积极组织中小学书法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要不断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努力探索新课程环境下的书法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要经常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指导中小学校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与语文、写字、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相互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和地方资源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书法学习环境,推动书法教学。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书法教育教学研究,将书法教育纳入课题研究内容,因地制宜开发书法教育校本课程。

5、加强教学评价。县教育局将对中小学校书法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方式进行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将学校书法教育开课、活动开展等情况纳入中小学综合评估内容。对学生书法教育的评价要以过程性评价为主,要结合学生平时参与书法教学活动所表现出的兴趣、态度、交流能力和期末或学年结束时学生书面作品考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原则上采用等级制,不得对学生的考查成绩进行排队。各校要将书法教育上课、教学及活动开展等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

6、加强教育督导。县教育督导室将把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制定书法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开展书法教育“示范校”、“示范班”评选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