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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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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丰 县 教 育 局

 

信教字[2013]5

 


关于做好中小学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20122013学年上学期即将结束,寒假、春节即将到来。为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学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我县中小学校20122013学年上学期放寒假定于201322日,20122013学年下学期开学学校行政和后勤人员到校时间为221日,教师到校时间为222日,学生报到时间为22324日,225日正式上课。

二、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各中小学校要对本学期工作及2012年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总结经验,筹备新一年的工作。各学校试卷分析和工作总结在放假前分别交县教育局教研室和人秘股。

三、加强假期学校安全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安排好假期值班护校防盗工作,确保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放假前,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并加强与社区和有关单位的联系,预防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烟火爆竹等安全问题,保障假期安全;要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要求广大教师在假期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各学校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在放假前交人秘股。

四、认真开展好“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各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寒假期间外出打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深入基层,深入农村走访学生家长。特别是对留守孩的教育问题,要抓住家长在家的有利时机加强沟通与联系。

五、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各校要严格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精神,在寒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在寒暑假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寒冷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各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校运动场地、图书馆等场地,要无偿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读书征文活动,让学生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和春节。

六、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制定计划,利用寒假时间,对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做好教材征订有关工作为下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必要准备。各普通高中要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尤其要做好高二年级选修课开设、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各项准备工作,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深入开展。

                                                  

 

 

                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教育管理   放假   通知

信丰县教育局人秘股      2013125日印发

                    共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