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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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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公安局关于

严厉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的通告


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日益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同时滋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损害国家形象,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惩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根据中共中央指示,联合制定了《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跨境赌场和网络赌博的专项行动,我局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何为跨境赌博

(一)以营利为目的,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管理人员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行为;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行为。

(二)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或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资、设定赌博方式等,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行为。

(三)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行为。

二、何为网络赌博

(一)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互联网等通讯终端传输赌博视频、数据,开设赌博网站的;建立赌博网站、购买或租用赌博网站、应用程序组织他人、接受他人进行投注,担任网站管理人员或参与网络赌博等行为,

(二)其他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跨境赌博活动的行为。

 三、打击对象

(一)在信丰县域范围内,以盈利为目的,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特别是信丰县籍人员赴境外赌博的行为。

(二)信丰县籍人员在境外开设赌场,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资、设定赌博方式等管理赌场或参赌。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牟利,为信丰县籍人员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行为。

(三)信丰县籍人员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购买或租用赌博应用程序,担任赌博网站管理人员,组织他人进行投注或参与网络赌博行为。

(四)受雇于境外赌博网站,组织信丰县籍人员赴境外开展境外赌博网络赌博活动。信丰县籍人员为境外赌博网站,开设账户、提供资金、接受投注的行为。

(五)组织公职人员赴境外赌博或参与网络赌博的行为。

(六)其他为赴境外赌博或网络赌博提供便利的行为。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公职人员涉案的,我局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敦促跨境赌博或网络赌博的参赌、涉赌人员立即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或0797-3338233(信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

              18870769147(黄警官)

举报邮箱:zadd3338233@163.com

特此通告



信丰县公安局
二0二0年十二月七日


相关司法解释


关于跨境赌博犯罪的认定:

      以盈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境外赌场管理人员,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或者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
      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赌台,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其他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资、设定赌博方式等,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跨境赌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建立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并接受投注的;
   建立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购买或者租用赌博网站、应用程序,组织他人赌博的;
   参与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利润分成的;
   担任赌博网站、应用程序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其他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跨境赌博活动的。
      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参赌人员中获取费用或者其他利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聚众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