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开展中小学生游泳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3月12日,《信丰县开展中小学生游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78号),标志着全省中小学游泳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22年全省共有18个县市区开展了中小学生游泳试点工作,信丰县是18个试点县之一。
二、文件依据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文件执行范围
全县范围内。
四、文件目标
到2025年,全面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建成36个游泳池(馆),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游泳池馆;配齐设施设备,按规定配置医务人员和兼职游泳指导员及救生员;完成救生员、救护员和中小学生游泳知识培训;中小学校开设游泳课程,实现“全县中小学毕业生人人学会安全游泳”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一)推进游泳教育体系建设
《方案》要求将游泳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评估内容加强游泳教育教学;可依托校内师资自主开展游泳教育,也可由县教体局牵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提供游泳教育服务以加强教学资源开发;要依据游泳教学大纲和训练指南加强游泳教学训练;加强游泳教学安全,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游泳培训场地管理制度,完善保险制度。(二)加快游泳场地设施建设
《方案》要求县教体局要因地制宜制定游泳场地建设方案,统筹整合利用各类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游泳场地设施建设;县自然资源局要将游泳场馆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开通游泳池建设绿色通道。
(三)加强游泳师资队伍建设
《方案》要求将中小学体育(游泳)教师招聘列入县教师招聘计划,多渠道配备师资;多途径培养培训师资;建立教师长期从事游泳教育的激励机制多方面激励师资队伍。
五、保障措施
1.《方案》中明确了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各学校是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责任主体,确保游泳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2.《方案》中对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红十字会、县水利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等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逐一明确,确保全县游泳教育试点工作共同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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