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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公布《信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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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 (国办发〔2023〕5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 (厅字〔2023〕54 号)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初步形成《信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1115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征求信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意见建议的函,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文稿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编办、司法局进行了职能匹配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底前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构建形成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主要内容

《清单》共包含261个事项,与2022年清单相比,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根据体制改革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的主管部门由县住建局更改为县发改委。根据《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由县行政审批局实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体局主管, 县教体局实施。 同时将县教体局主管的许可事项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3根据《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财政局主管,县行政审批局实施;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农业农村局主管,县农业农村局实施。

4)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支机构。将2022年公布的关于人行信丰县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信丰县支局的事项予以删除。

解读单位: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王亚萍

    解读电话:0797-717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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