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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信丰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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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规范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赣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信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信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信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连阴雨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疫病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凡涉及跨本县行政区域,或超出我县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赣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四、预案管理

本预案(2024年修订)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赣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情况,县气象局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订本乡(镇)、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2024年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信丰县气象局,解读人:曹礼成,联系方式:0797-333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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