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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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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信丰县审计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撰写和参与本县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及财经方面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各级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

二、向县政府、赣州市审计局(授权项目向授权机关)报告审计工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进行以下审计: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下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四)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五)县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六)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奖金的财务收支;

(七)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八)国家、省、市、县建设项目和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九)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中央、省驻县部门及其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十)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七、参与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审计署、省审计厅、赣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和内外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宣传、档案、财务、后勤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安排审计人员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法规宣教股

负责草拟规范性审计文件和审计业务文书复核;实施审计机关的法制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县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

实施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负责对县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援助和捐赠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有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组织对全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全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负责开展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审计责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有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基本建设审计股

负责对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重大公共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有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主要领导:

陈良龙

单位地址:

信丰县嘉定镇莲塘路

邮政编码:

341600

联系电话:

0797-3332946

联系邮箱:

xfsj012@163.com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