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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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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信丰县民政局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定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法活动,参与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办省、市、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农村特困供养和敬老( 光荣)院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管理全县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并承担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查处、处罚、非法养老机构及养老机构不法行为和条件。

(七)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福利企业生产;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八)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全县婚姻登记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殡仪事业,指导乡(镇)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乡际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办理县内儿童收养工作。

(十)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民政部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事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青妇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实施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等救助工作;承办省、市、县级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负责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督促指导、政策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精准认定城镇贫困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加强对象动态管理,完善脱贫解困政策措施,健全脱贫解困工作机制,协调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政策,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边界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推进全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规章;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办理县内儿童收养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全县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社会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并承担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查处、处罚、非法养老机构及养老机构不法行为和条件; 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指导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采集、审核和发放工作。

主要领导:

 康斌斌

单位地址:

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北路300号

邮政编码:

341600

联系电话:

0797-3311412

联系邮箱:

xfmzj@ganzhou.gov.cn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