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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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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信丰县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能

(县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措施,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科技部门、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以及各类科技园区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技术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负责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促进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发展相关工作。

(五)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计划,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促进农村科技发展。

(六)负责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七)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科技普及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十)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与相关部门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做好科技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科技统计管理。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工作,提出科技评价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五)将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规划纳入科学技术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进步。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综治信访、科技宣传、政务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科技监督检查和科研诚信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负责科普及宣传活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发展计划综合股(加挂高新技术股和农业与社会发展股)。负责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参与拟定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经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县级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评估和验收;组织推荐市级以上相关领域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重点新产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负责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科技发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服务;承担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科技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承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培育、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入园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负责高新技术相关服务体系建设;承办高新园区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相关事宜;具体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农村发展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工作,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相关工作;承办星创天地培育、认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行动、科技下乡等活动;承办创新型县和创新型乡镇创建等活动;指导涉及人口、资源、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领域科技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三)科技人才、合作与成果股(加挂外国专家股)。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际、国内科技合作计划;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承担全县“一村一品”引智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拟定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发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指导相关部门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拟订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的措施和规定,指导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科技保密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科技展览、技术交易会的组织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科技成果评价、示范、推广,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设置,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承担本系统本部门党建、党务、群团等工作。

第五条县科学技术局行政编制8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设正股级职数3名。

第六条县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要领导:

蓝钰

单位地址:

信丰县高新区5G产业园1号楼B栋三楼

邮政编码:

341600

联系电话:

0797-3336196

联系邮箱:

Kjj3336196@163.com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