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不仅仅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更是关系着中国未来发展方向与命运的重大战略。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明确提出“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当前,如何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唐丽霞在《人民论坛》刊文表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正确认识四个方面的问题。推荐阅读。
正确认识我国城乡关系的变化,在城乡融合的背景下考虑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标志着从2002年开始我国调整城乡关系的政策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到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转变。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核心还是侧重城市发展,以城市发展带动乡村发展;而城乡融合发展则是将农村作为与城市同等重要的有机整体,实现城乡之间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改变长期以来各种发展资源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关系。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为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做了明确的阶段性划分,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意味着目前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时要考虑到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在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基础上思考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和方法。
正确认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不同,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乡村振兴示范
来源:《人民论坛》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