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信丰县建筑垃圾全方位全周期全过程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发展。根据信丰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信丰县城区建筑渣土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和信丰县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信丰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结合信丰县环卫规划的要求,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工作方针,特编制《信丰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139号);
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5.《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6.《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7.《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8.《信丰县城区建筑渣土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
(二)标准规范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
2.《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标准》(T/CECS 1121-2022);
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
4.《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65-2004);
5.《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
6.《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T 498-2024)。
(三)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1.《“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
2.《“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
4.《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建字〔2020〕11号);
5.《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赣建科设〔2022〕16号);
6.《2024年信丰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
7.《信丰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8.《信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江西省信丰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3-2030年)》。
三、编制意义
县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是2024-2035年我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总纲和工作指引,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同时作为乡(镇)级开展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据。
四、编制目标
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践行“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保障体系,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和环境防治制度,完善建筑垃圾多部门联动及监督考核体系,形成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和再生产品利用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依法简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加快补齐能力缺口,推动规模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实现源头减量化、处置资源化、全面无害化,促进城乡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生态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3-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信丰县县辖16个乡镇,包括13个镇、3个乡:嘉定镇、大塘埠镇、古陂镇、大桥镇、新田镇、安西镇、小江镇、铁石口镇、大阿镇、油山镇、小河镇、西牛镇、正平镇、虎山乡、崇仙乡、万隆乡。
(三)规模预测
规划预测近期信丰县全县工程垃圾产生量约为6.64万吨/年,拆除垃圾产生量约为15.94万吨/年,装修垃圾产生量约为21.11万吨/年,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合计约为43.69万吨。
规划预测远期信丰县全县工程垃圾产生量约为7.10万吨/年,拆除垃圾产生量约为18.93万吨/年,装修垃圾产生量约为21.27万吨/年,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合计约为47.30万吨。
(四)源头减量规划
通过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及推广绿色施工促进各类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源头减量,并配套大气污染、水土污染等防治措施。
(五)收运体系规划
明确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提出各类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要求。同时,设置城区建筑垃圾收集点和乡镇建筑垃圾转运站。
(六)处置方式与方案规划
结合建筑垃圾的空间分布、建筑垃圾产生量的预测,从减少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方便交通运输、满足城镇建设发展需要的角度,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合理规划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和渣土(余土)消纳场布局,并制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管控要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设置标准。
(七)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规划
加快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摸排工作,重点排查区域是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严格控制增量,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建筑垃圾私拉乱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违规倾倒和非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保障措施
从组织、制度、技术、用地、资金、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专项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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