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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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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你们好!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源头,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造福子孙的德政工程,是全镇全体村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为此,特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告知相关事宜和要求。

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一是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二是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探索宅基地分配、流转、退出和收益等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面积和容积率标准,促进村集体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公平享有。

农村村民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实现规划先行,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户不超过180平方米,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创新管理宅基地模式,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分配,有偿使用、流转、退出、增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协商、民主决策。

当前,我镇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以主人翁的意识积极投身到改革中来,主动参与,完善村规民约,配合宅基地确权登记和调查摸底;配合各村根据省、市、县出台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改革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在宅基地取得方式、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增值收益分配等方面顾全大局,在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中献言献策、积极作为。

广大农民朋友们,我们都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都有责任、有义务为大家庭增光添彩,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改革重任,为加快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大阿新篇章而共同奋斗!

大阿镇人民政府

0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