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584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抽检25大类:抽检数量最多的是食用农产品281批次;餐饮食品41批次;调味品28批次;乳制品24批次;糖果制品19批次;水果制品18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饮料16批次;肉制品1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糕点12批次;饼干10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酒类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冷冻饮品9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豆制品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蛋制品4批次;食糖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罐头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共计568批次;不合格样品共计16批次,主要分布:食用农产品13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产品合格信息及产品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