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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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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涉及我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信丰县江南水果店销售的香梨

一)食品名称:香梨购进日期:2025.5.13不合格项目:乙螨唑

(二)风险控制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核查,该超市共采购该批次香梨69公斤,已全部销售,召回0公斤。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信丰市监罚决〔2025〕95号)。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