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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保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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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全民参保,共享美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养老生活,是实现“老有所养”的基础保障。在此,我们呼吁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市民尽快行动起来,也动员身边还未参保的亲朋好友缴纳养老保险,早参保得实惠,多缴费待遇高,让每个老年人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养老保险系万家 老有所养福无涯



01



如果您处于以下情形,请从现在开始“未雨绸缪” :

1.如果您还未参保,请您尽早参保缴费;

2.如果您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如果您是城乡居民,请您在本年度内完成参保缴费,当年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中断补缴不享受补贴,避免断缴给您造成权益损害;

4.如果您是单位职工,请您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保障您的合法参保权益。



参保缴费看长远,退休养老享福惠;

不参保来不缴费,只能伸手向子女;

子女成家琐事多,无暇顾及事常有;

社保与您手牵手,生活保障少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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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年年交 百姓生活节节高



02



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在缴费的过程中,请您充分着眼未来考虑,做到缴费“多多益善”,将来,您和家人的养老金水平也会更高,养老生活会更有保障。

1.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尽可能选择高档次缴费

2.单位职工应督促用人单位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根据收入状况适当提高缴费基数

4.所有参保对象都应尽可能增加缴费年限。




你多缴来我多缴,养老一起哈哈笑;

你少缴来我少缴,领取待遇别嫌少;

回看缴费记录时,后悔参保没多缴。

你早缴来我长缴,年头看着真不少;

连续缴费到退休,待遇到手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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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尽孝心 尽孝就送养老金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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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到头,“常回家看看”的机会宝贵,日渐老去的父母始终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为将子女对长辈无形的挂念转化为有形的保障,我市积极倡议大家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家人进行个人资助,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1.资助对象
我市户籍、已缴费且尚未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同时,我市未领取待遇、原按低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若想提高已缴纳年度保费金额,也可通过“社会资助-个人资助”方式补缴。
2.资助标准
个人资助的档次标准可自主选择,个人资助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如果当地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则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均不得代替个人缴费,只有个人已缴费的年份,才能办理集体补助或社会资助。

3.资助流程

(1)资助人确定资助对象(被资助人),需提供资助对象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资助对象可以是亲戚、朋友)、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资助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被资助人已完成被资助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若存在中断缴费的被资助年度,需被资助人先补缴中断年度的保费,才能办理集体补助或社会资助);

(3)资助人选择资助年度、确定资助标准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资助人确认的资助对象、资助年度、资助标准等录入社保业务系统,并共享到同级税务部门;

(4)资助人凭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部门窗口,进行线下刷卡缴费(社会资助不支持网上缴费),完成社会资助;

(5)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税务到账资助金额,全部记入被资助人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因个人资助不享受政府补贴,建议大家在为家人高档次缴费的同时,还可以为家人进行社会资助,最大化保障家人养老权益。

来源:赣州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