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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信丰县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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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落实正常有序的费率浮动机制,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92号)文件,我市从执行下调50%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变为执行全省统一的下调20%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类行业不下浮)。信丰县社保中心按规定以2023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为主要考核指标,综合我省上年度平均工伤发生率因素,对信丰县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作了费率浮动。从2024年4月1日起,参保单位按照确定的新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浮动费率告知书》可在社保网厅自行查询打印(该功能工程师在调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也可以查询本单位最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或社保经办大厅办理,各参保单位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告知后10 个工作日内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办机构将会在10 个工作日内重核费率,2023年首次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不参与调整。

    咨询电话:0797-3330060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参考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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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后工伤费率浮动明细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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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