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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丰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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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丰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关于信丰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部署相关部门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并整改销号。截2021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59个问题共整改销号55个问题,整改率93.22%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的整改。2021年县财政局在编制各部门预算时分别编制专项工作经费和专项项目资金,区分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得到进一步细化。信丰县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信丰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项目库建设,继续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减少财政代编规模,能列到预算单位的尽量安排到单位,确保年初预算精细准确

2)关于提前下达指标未全面公开问题的整改。2021年公开2020年政府决算时,县财政已将2020年度所有上级补助收入对外公开。

3)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问题的整改。历年滚存的西牛、安西、大塘乡镇土坯房改造资金已作财政存量资金缴入国库全省非税收入缴库调控影响,河道砂石资源费等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对于拨付给各单位仍未使用完毕的历年统筹存量资金已全部收回。

2.预算收入执行方面

1)关于违规退库问题的整改。退库的非税收入已缴库缴入国库

2)关于利息未缴问题的整改。专户利息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

3)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4)关于未按预算科目入库问题的整改审计指出后,县财政已作相应调账处理。

5)关于未及时足额征收财政收入问题的整改。大部分土地出让金已征收,剩余工业有关部门将督促执收单位及时向相关单位追缴欠缴款项。

3.预算支出执行方面

1)关于挤占总预备费问题的整改。县财政部门将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制度,确保预算编制准确、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公立医院补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原中央苏区转移支付资金基层卫生计生室建设项目及乡镇卫生院新建扩建资金已拨付相关单位,结存资金已作为存量资金收回统筹用于卫生院新建扩建支出,按照项目进度拨款

3)关于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问题的整改。预算管理一体化已上线并正常运行,县财政部门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契机,以项目库为载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约束预算执行,切实做到无预算不安排支出。同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及债务管理,严肃预算执行,着力规范财政支付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二)重点预算执行单位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责成相关人员自查并纠正,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原则要求编制年初预算并强化管理。

2.关于超标准发放福利费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将超标准发放福利费上缴县财政。

3.关于违规改变资金用途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将改变用途款项上缴县财政。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乡镇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并责成相关人员逐一进行整改。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预算及决算编制,树牢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相关部门罚没收入已上缴国库,已将工程款拨付到位。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社保经办部门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指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已足额补缴到位;违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已追缴到位;省内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全部追回;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少计利息已由相关银行补发到位;未及时清退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已清退到位;违规向服刑人员征缴养老保险已退回。

2.关于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医保部门及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审计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并组织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等两定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两定医疗机构行为。同时,制定并印发了《信丰县医疗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加强了医保部门监管力度已将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重复收费,定点医疗机构分解住院规避控费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全额上缴市财政。对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增诊疗项目、过度治疗等方式违规收取医疗费用,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缴市医保基金专户。

3.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截至20219月底,项目结余资金、重复向县财政申拨项目工程款上缴县财政;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已通过追回骗取租赁补贴、清退公租房等方式整改;欠缴公租房租金已多种方式追缴;闲置的公租房闲置已进行摇号分配。

4.关于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高度配合审计调查及整改工作。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将县财政应配套资金配套到位;县工信局取消部分企业享受企业补贴资格,纠正部分企业用电度数未核准情况,发放不及时的电价补贴发放到位,收回部分企业因纳税未核准违规享受电价补贴,补发企业少享受补贴。

(五)关于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有关公司充分认可审计查出问题,采纳审计意见,将虚增的建设成本作了调账处理,提取了安全生产费,加强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的管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核算项目建设成本,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运行。

(六)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县属国有企业薪酬及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的通知》。审计期间,相关单位超范围发放津补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多头(重复)发放津补贴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整改到位,对少部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将加大力度督促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对此,提以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审计指出问题为契机,深入研究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推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来。

(二)完善审计整改监管机制。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组织、财政及督查考核等部门的协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效果。

(三)推进整改结果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信息公开力度,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通过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