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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丰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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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丰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受县政府委托,1013日,县审计局局长陈良龙代表县政府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信丰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信丰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对县本级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和乡镇,对重点工程项目、重要专项资金进行了抽审。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压缩一般性开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消化政府债务、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继续加大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从审计情况看,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但审计中仍然发现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和改进。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方面的问题

1.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截至20225月,全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32395.85万元,其中:2021年工业用地342.34万元,历年欠缴32053.51万元(商业居住类31637.80万元,工业类415.71万元)。

2.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国资办专户、县城南生态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农村危房改造专户未上缴国库资金2046.94万元。审计指出后,县城南生态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和农村危房改造专户资金已上缴国库。

3.落实减税降费有关政策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县林业局通过文件形式将中介业务编制采伐作业设计指定县林业调查设计队负责,县自然资源局违规向13家小微企业及个体户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2.31万元。

(二)预算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

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油茶低改补助资金97.74万元、生猪引种升级补贴资金29.49万元未能及时拨付相关部门使用。

(三)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1、未对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严格监督。

县迎宾大道综合改造PPP项目绩效评价的项目质量监督工作评分中仅对存在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或运维效果不佳扣分,未对其他道路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扣分。

2、预算不够精准

1)部分专项经费执行率低。2021年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因未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导致专项资金5000万元只拨付了2816.66万元,结存率43.67%;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实际拨付使用94.25万元,结存率95.29%

2)未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预算。如:2021年是换届之年,会议费的支出数比上年增加比较多。但在预算安排时,未在上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导致2021年的会议费预算执行率达156.40%

3、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由于项目进度缓慢导致项目资金215.64万元未及时使用。

2)县财政将以前年度结存的水利专项资金1391.54万元下拨给县水利局,因项目未及时进行结算评审,短期内又缴回县财政。

4、未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县财政拨付的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中,有2个乡镇23万元资金未使用。

(四)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预结算评审时间过长。经抽审,有的评审时间达910个月。

2)未认真履行评审管理规定和评审操作规程,导致3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5.5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对4个部门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

1个单位1个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1918.07万元,1个单位3个项目支出预算49.3万元未使用,1个单位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719.04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二)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32.49万元,3个单位超预算支出77.66万元。

(三)未上缴财政收入

3个单位未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99万元,1个单位未缴水资源费154.67万元,1个单位未将存量资金缴回财政560万元。

(三)超范围超标准列支费用

3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各种费用6.68万元。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的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共完成了2个乡镇2021年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发现如下问题:

(一)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1359.62万元编入2021年预算。

(二)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个乡镇超预算支出232.91万元,涉及办公费、印刷费和会议费;无预算支出100.94万元。

(三)决算数据不实。1个乡镇基本支出决算数比实际支出少2356.84万元;1个乡镇办公费、印刷费决算数分别比实际支出多10.42万元、33.04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情况

2021年以来,县审计局完成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高标农田专项审计调查、农村安全饮水专项审计调查等3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挤占挪用救助补助资金。3个乡镇将临时救助专项资金1.88万元用于发放公墓管理人员工资及奖励、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

2、截留困难救助补助资金。应拨付2名精神残疾孤儿生活补助0.32万元、17个特困供养精神病人护理费0.12万元均被有关主管部门截留未拨付

3、多付救助待遇。有关部门多拨付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0.11万元

4、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55名已毕业就业学生等稳定就业人员、8名已死亡人员、1名迁出的残疾人、2名家庭条件超过低保救助范围,累计违规享受待遇25.69万元。

5、困难人员少获医疗费用救助。3名困难群众少获医疗费用救助0.28万元。

(二)高标农田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

1、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西牛镇牛颈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约150米农渠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导致严重断裂破损,农田无法正常灌排水。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

2、高标准农田存在闲置撂荒现象。3个村105亩高标农田因土地流转、地势低洼等原因尚未种植农作物。

3、高标准农田非农化,用于鱼塘养殖。1个村的高标准农田1.5亩已改为鱼塘发展养殖业。

4、基础设施建成后管护不到位。两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到位导致机耕道杂草丛生、水渠破坏等现象。

5、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个乡镇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3.30万元用于支付江西卫惠保投保补助、早稻生产村兜底购买种子款等。

(三)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

1、部分集中供水设施受益农户未达标。经抽查,8个集中供水工程受益农户未达预期目标,计划受益农户3917户,实际受益农户1686户,目标完成率仅为43.04%

2、财政投资形成资产未登记入册,易造成国有资产有流失。县财政投资供水设施建设878.78万元,未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册,易造成国有资产有流失。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运用好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对项目入库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及评价等一系列环节强化年度预算控制。财政部门要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和防范财政风险。

()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一是狠抓各项收入,深挖全县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潜力,建立健全抓收入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强化支出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三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评价结果同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进一步规范决算草案编制,提高决算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强化决算草案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决算草案,及时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往来款项的对账工作,并将核实无误的数据及时登记入账,为准确编制决算草案做好基础工作,确保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做到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行为,完善财政评审制度,规范评审程序。县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法律及行业规定为准则,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县财政投资管理办法及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明确评审职责,加强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情况的评审,建立完善评审复核复查制度,充分发挥对财政资金计划、使用、绩效的监管职能,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五)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制,提高审计整改实效。一是有关部门应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职责,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县审计局要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并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好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整改实效。

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