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丰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的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对《关于信丰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整改。截至2024年12月中旬,已整改56个问题,正在整改4个问题,整改率93.33%。
一、《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应征未征商业用地已撤销购买合同,地块使用权收回;工业用地土地出让收入已收缴。
2.关于非税收入未缴库的问题。未缴库的规费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和利息收入等已全部上缴国库。
3.关于漏征污水处理费的问题。财政等相关部门、单位正在制定相关制度,出台相关征收措施。
4.关于坐支收入的问题。已全部归还非税专户。
5.关于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县财政非税专户已将借款全部归还至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
6.关于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部门、单位和项目的问题。县财政2024年预算编制时已对部分项目支出进一步细化到了部门、单位,并将继续加强年初预算项目细化至部门、单位的工作。
7.关于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县财政今后将继续强化预算编制工作的前瞻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8.关于超预算执行的问题。县财政在今后预算编制时,尽量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性。
9.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县财政在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政府性基金收支规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安排。
10.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相关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于今年7月份正式开工。
11.关于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结算的问题。已督促业主单位加强与施工方沟通协调,尽快办理项目结算。
(二)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单位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今后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
2.关于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预算法相关法律法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精准度。
3.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强化过程控制。
4.关于预算编制未经集体讨论的问题。有关单位制定了有关管理制度,并在编制下一年预算时召开会议讨论。
5.关于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收回垫付的水电费。
6.关于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超规定标准列支费用上缴县财政。
7.关于部分接待费用支出存在“一函多餐”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8.关于无依据、超标准发放补贴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收回多发放补贴。
9.关于违规列支伙食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伙食费。
10.关于违规列支外单位费用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收取外单位的水电费等缴至县财政。
11.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组织各学校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
12.关于超标准收取游泳门票费的问题。有关俱乐部已将多收游泳门票费用上缴县财政。
1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沟通协商修改承包合同。
14.关于违规收取合作保证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退还合作保证金。
15.关于课后延时服务收费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专项治理,将未减免的课后延时服务费退回相关学生家长。
16.关于应减免未减免收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应减免未减免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学费、保教费等退还给学生家长,并对2024收费进行减免。
17.关于擅自扩大收费减免范围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收回违规减免的学杂费。
18.关于科技三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财政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系统分析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原因和绩效目标设置,针对部分设置不合理、不便于评估的指标,反馈了新的指标设置建议,今后将优化绩效目标管理,使绩效评价更为科学、指标设置更合理。
19.关于科技项目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对业务干部开展科技项目管理培训,加强规范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关于军训费收支未纳入财务核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将军训费纳入财务核算或不再收取学生任何与军训有关费用。
21.关于虚增工程价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多支付的虚增工程价款上缴县财政。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有关乡镇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部门、单位预决算编制水平,准确编制预决算报表。
2.关于财政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有关乡镇已将滞留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3.关于虚列开支的问题。有关乡镇已将虚列广告宣传费上缴县财政。
4.关于重复支付接待费用的问题。已将重复列支的接待费上缴县财政。
5.关于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有关人员已退回多领取的有奖监护资金,违规领取的工会福利及乡镇工作补贴并上缴县财政。
6.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有关乡镇已组织相关干部认真学习采购政策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7.关于先签合同后预算审核的问题。有关乡镇今后将提前谋划、合理安排施工流程,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规范项目管理程序,避免该情况再次发生。
8.关于工程质保金未及时处理的问题。有关乡镇已将项目质保金退回施工单位。
二、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总体情况看,大多数问题已得到整改,但仍有少数问题整改因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统筹解决难度大,情况较为复杂,需要逐步解决。也反映出整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单位整改措施不够到位。有的问题没有举一反三,没有形成制度效应,制定的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有的只在会议层面落实整改,没有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有的问题整改本身即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伴随着改革深化持续推进;有的是在探索性、开创性工作中出现的,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需要适时总结经验逐步解决;三是由于机构改革,部分部门、单位的职能发生改变,工作没有连续性,导致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已经作出安排:一是重新梳理,加强调度。将整改责任层层落实,层层把关,加强内部的工作调度和统筹,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追责问责。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目前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确保政令畅通。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