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公开稿)
受县政府委托,2025年9月30日,县审计局局长陈良龙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作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主要内容公开如下。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县财政局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扣县委“1217”总体思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本次审计也发现,还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应予以纠正和改进。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3.99亿元,支出总量73.7亿元,结转0.2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4.43亿元,支出总量34.85亿元,结转9.5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78万元,支出总量68万元,结余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6.79亿元,支出5.6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仍需强化。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单位,部分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比例较高。
(二)组织财政收入不够到位。 主要是部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土地出让价款未征缴入库。
(三)预算支出管理不够规范。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部分社保支出县级配套资金未落实,个别资金存在以拨代支以及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盘活、未及时安排使用方面存在,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够到位。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未及时开工,资金未发挥效益。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及拨付不及时,部分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五)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债资金闲置未使用,已建成的专项债项目使用绩效不高。
(六)其他方面。部分预算执行单位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县属企业工程项目投标企业涉嫌围标串标。
二、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和城市社区管委会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科学。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合理,支出预算固化,未结合上年支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编制。个别单位预算编制未经集体讨论,决算编报不真实,未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二)预算收入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违规收取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部分单位罚没收入执收不到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县财政。
(三)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预算项目执行率低。部分单位超标准发放防暑费、差旅费、会议费,超范围发放伙食补助、信访津贴,无依据发放干部奖励。部分接待费用未执行“一函三单”制度,个别单位多支付土地评估费。
(四)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够好。部分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部分单位滞留专项资金。
(五)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绩效评价指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个别单位内控机制不健全,内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较薄弱,未定期进行盘点,资产被他人擅自使用。个别单位资产长期闲置,未经审批擅自出租和出借国有资产。个别单位罚没物资管理不严格,罚没物资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收的罚没物资未及时处置,部分罚没物资去向不明。
(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中标人,招标代理费虚高,增加建设成本。部分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部分已完工项目闲置未使用,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超标准编制预算费用。部分单位项目建设程序倒置,存在竣工验收后才完成预算审核,项目先开工后立项。
三、殡葬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调查情况
县审计局对2023年市殡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屡审屡犯现象,主要是:
1.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超标准收取公墓管理费,存在个别村委会超标准收取公墓管理费,增加群众丧葬负担。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部分农村低保户未享受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政策。
2.资金管理使用不合理。滞留殡葬专项资金,应缴未缴2024年度管理费。未按相关规定核定公益性骨灰堂收费标准,导致部分村委会无依据收取骨灰堂管理费且收费标准不一。收费监管有盲区,仅对个别县殡仪馆及公益性公墓收费情况进行过处理处罚,对其余公益性公墓收费关注还不够。
四、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12月,受县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0个问题中仍有4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县审计局多次对有关部门、单位督促,截至2025年9月,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率提升至96.67%,资产出租不规范、科技项目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质效。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各类资产资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等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推动财政资金形成更多有效投资。硬化预算刚性约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无预算支出。
(二)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全口径债务风险监测,足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将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区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库款保障水平运行监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建设规范管理。健全项目建后管护运营机制,切实发挥项目投资效益,防止项目建成后闲置、浪费。
(四)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实效。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把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完善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