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职责:(一)协调和督促责任水域管理、保护和治理具体工作任务的实施,对责任水域进行巡查,
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二)对超出职责范围无权处理的问题,履行报告职责;
(三)对村级河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治理措施: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监督
执法等。
治理目标: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投诉电话: 0797-----3330811(县河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