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月报(3月)
2025年3月,我县中心城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点位共2个,分别是信丰县环保局、信丰县行政中心,其中评价点2个,中心城区监测参数浓度取评价点均值。监测项目为PM2.5、PM10、SO2、NO2、CO、O3_8h,月均值分别为22µg/m³、 37µg/m³、14µg/m³、16µg/m³、1.2mg/m³、150µg/m³,达国家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环境监测有效天数31天,空气质量优18天,良10天,轻度污染3天,优良率90.3%。
2025年截至3月31日,信丰县PM2.5年均浓度值为30µg/m³,达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