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我县中心城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点位共2个,分别是信丰县环保局、信丰县行政中心,其中评价点2个,中心城区监测参数浓度取评价点均值。监测项目为PM2.5、PM10、SO2、NO2、CO、O3_8h,月均值分别为28µg/m³、 59µg/m³、12µg/m³、15µg/m³、0.8mg/m³、144µg/m³,达国家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环境监测有效天数30天,空气质量优10天,良18天,轻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1天,优良率93.3%。(四月份,中心城区受沙尘传输影响,造成污染天数2天,同时两项颗粒物浓度均为未剔除沙尘影响的浓度值。)
2025年截至4月30日,信丰县PM2.5年均浓度值为30µg/m³,达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