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信丰县促进建筑业发展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信丰县促进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信府办字〔2023〕118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5年9月30日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信丰县促进建筑业发展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信丰县促进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信府办字〔2023〕118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