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关于切实做好信丰县城区配售型
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保障性住房工作最新政策要求,维护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规范性,经研究,对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信丰县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通知》(信府办发〔2025〕3号)予以废止。
2025年11月6日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关于切实做好信丰县城区配售型
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保障性住房工作最新政策要求,维护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规范性,经研究,对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信丰县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通知》(信府办发〔2025〕3号)予以废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