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橘黄龙病病树清理补助
政策依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5年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5〕13号)、《赣州市果业发展中心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赣州市市级柑橘黄龙病防控资金补助标准的通知》(赣市果字〔2025〕5号)等文件。
支持方向
支持砍除柑橘黄龙病病树和失管、半失管果树。
支持对象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属地政府统一聘请专业队或果农自主清除柑橘黄龙病病树和失管、半失管果树。
实施标准
市级按3元/株的标准拨付资金(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各县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具体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补助资金和县级资金中统筹支付。
项目负面清单
一是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二是坚决防止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三是不得伪造虚假病树砍除株数套取补助资金;四是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不得“走过场”“打招呼”,不得弄虚作假。
项目实施流程
专业队伍或果农普查--专业队或果农自主清除病树和失管、半失管果树--专业队或果农申请验收--验收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资金拨付。
果业部门责任清单
市级部门责任。市级果业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绩效评价和业务指导。
县级部门责任。县级果业部门具体负责项目执行落实、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政策宣传。
执行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
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胡燕 0797-8196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