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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剧场 | 租房期间物品损坏,维修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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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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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客小张发现家里的热水器和龙头坏了

她第一时间通知了房东刘女士

维修完成后

双方因维修费用谁承担问题发生争执

刘女士认为

维修工判定是“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

理应由租客承担

小张则满腹委屈

认为维修本就是房东的责任

那么

这笔费用到底该由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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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我们一起看看视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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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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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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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丰县司法局

编辑:谢剑露

一审一校:戴佳玲

二审二校:李娟

三审三校:方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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