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这些人群保障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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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旨在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全面的职业伤害保障。该办法于2024年8月20日正式施行,快来一起了解关键信息吧!
一、什么是补充工伤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是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保险,是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给予更充分更全面保障的制度体系,是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含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参保人员;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范围的特定人员。
三、特定人员是指哪些群体?
1.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
2.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中的在校实习生、见习人员且年龄不小于 16周岁;
3.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等;
4.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和家政服务并获得报酬或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前,已按规定注册并提供上述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6.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聘用的劳务人员。
7.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业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待条件成熟后,可再视情况扩大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特定人员范围。
四、补充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