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起了解!
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九)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全面取消城镇户口迁移限制,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实行群众申请,不附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常住地登记户口政策。大力推进户口迁移“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和高频户籍业务全程网办,为农民工落户城镇提供便利。对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开展新市民培训,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加强宅基地政策宣传,让农民工知法懂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宅基地使用权。
(十)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入学服务。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加大人口净流入区域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稳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应助尽助。
(十一)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体系。按照保障基本、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方式,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快在产业园区及其周边等农民工较为聚集的区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十二)提升农民工市民化服务质量。深入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农民工就地就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农民工集中区域设立5+2就业之家和农民工暖心驿站,在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设立农民工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全省通办”。进一步推动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改扩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推动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逐年建设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城乡“一老一小幸福院”。
(十三)加强困难农民工帮扶。加大农民工关心关爱力度,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农民工活动,组织部分农民工子女参加工会夏令营活动。归集比对人社、民政等部门数据,建立困难人员就业求助快捷通道。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等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推广使用移动端申请社会救助,实现困难农民工申请社会救助“掌上办”。取消急难型临时救助户籍地限制,全面落实“急难地”救助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时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定期为农村留守儿童等人员提供关爱服务,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
强化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