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部审定,现予印发,请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认真参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部审定,现予印发,请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认真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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