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方面,调整相关税收政策,降低交易、开发环节的税收负担。
比如,优化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
还有,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此外,税务总局还优化了征管政策,将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下限降低了0.5个百分点,这也有利于减轻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压力。
●第二方面,研究扩大专项债的使用范围,允许用于房地产相关的“两个领域”,这都是增加有效需求的政策。
在2025年新增发行的专项债额度内,地方可根据需要,统筹安排用于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两个方面的专项债项目。上述两项政策是去年底明确的,政策的效果将在2025年逐步释放。
关于土地储备,支持城市政府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有需求的地方也可以用于新增土地储备。我们已经明确了专项债管理的相关要求,地方已经可以做了。这项政策将有利于改善土地的供求关系、增强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同时有利于补充重点领域的土地储备。
关于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近段时间以来,我们一直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进行了大量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也充分考虑地方诉求。近期我们将继续配合主管部门,抓紧明确相关政策,政策明确之后,地方就可以按此来推进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