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村〔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要求,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地区的激励支持,我们对《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