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减轻农户负担,根据中央及省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明确以下政策原则。
一、资金筹措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通过农户自筹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解决。政府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市、县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与分类
补助标准遵循分类补助、差异化支持的原则。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危房等级(C级或D级)、改造方式(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农户贫困程度以及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地可根据地方财力,进一步细化到户补助标准。
三、资金发放与监管
发放流程: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阶段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渠道,及时、足额发放到补助对象账户。
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开公示制度贯穿始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