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脐橙水肥一体化建设补助
政策依据
《赣州市果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度赣南脐橙水肥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果字〔2025〕7号)。
支持方向
支持辖区内柑橘园安装微喷、滴灌等水肥一体化设备。
支持对象
对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新安装的水肥一体化设施进行补助。
实施标准
1.微灌设备配置。①主管管径大于50mm(含),材料为PVC-U或者PE100材质(全新料),管壁承压1.0 MPa(含)以上。②支管管径大于32mm(含),材料为PVC-U或PE100材质(全新料),管壁承压1.0 MPa(含)以上。③滴灌管及滴灌的毛管采用16mm(含)以上管径,微喷的毛管采用20mm(含)以上管径(PE100材质,全新料)。④灌水器采用涌泉式(蘑菇式)微喷头、旋转式微喷头、“管材+开关/水龙头”组合、滴灌管、滴头等,不采用水带。
2.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机具设施购买安装总投入的30%,但最高不超过300元/亩,且单个果园的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补助面积按实际安装面积计算。加大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支持力度,优先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进行奖补(奖补标准原则上提高10%),其他有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种植大户或一般经营主体可以申请项目奖补或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其中项目奖补标准不得突破市定标准。
项目负面清单
1.不得申请的情形:①选址在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区,已列入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生态红线区域的林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禁止开发区域的果园。②占用基本农田的果园。③柑橘黄龙病病树清除不到位的果园。④存在使用违禁投入品行为的果园。⑤2021年(含)以来享受过市级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果园;2023年、2024年享受过市级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果园面积。⑥2025年实施市级高品质栽培基地建设项目的果园。⑦2025年新建沤肥设施未按照《赣州市果园沤肥池、畜禽养殖场化(贮)粪池、户用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试行)》执行的果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的果园。
2.负面清单。一是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二是坚决防止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三是不得伪造虚假建设面积套取补助资金;四是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不得“走过场”、“打招呼”,不得弄虚作假。
项目实施流程
果园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填写《2025年赣南脐橙水肥一体化建设申请表》—报县级果业部门备案后实施—验收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资金拨付。
果业部门责任清单
市级部门责任。市级果业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绩效评价和业务指导。
县级部门责任。县级果业部门具体负责项目执行落实、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政策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