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帮扶政策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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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类别 |
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或内容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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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帮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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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业帮扶类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所有农户 |
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 的农场职工。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 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一年以上、 占补平衡中 “补 ”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 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 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以予 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 耕地不予补贴。 |
补贴标准为:112 元/亩。 |
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区级确认”的程序,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 进行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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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业帮扶类 |
农机购置补贴 |
所有农户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 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类产品补贴标准具体见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 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
统一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操作方式。 购机者完成购机行为后,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向信丰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核验机具办 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管理部门收到购机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补贴机具进行核 验,核验无误录入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公示无异议后, 申请结算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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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业帮扶类 |
种植脐橙、槐米、麻竹 等苗木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种植麻竹1亩(含) 以上,新集中连片开发种植脐 橙2亩(含) 以上,当年集中连片种植槐米2亩(含)以 上。 |
麻竹每亩补助300元;脐橙定植当年补助整地(挖穴、撩壕)费900元/亩,补助肥料款 400元/亩,合计补助1300元/亩(其他涉及脐橙产业的普惠制补助,按市县有关政策奖 补);槐米每亩补助1500元(占用基本农田种植槐米不予补助)。 |
脱贫户(含监测户)于5月、9月中下旬两批次提出奖补项目申请,包片村干部、结 对帮扶干部对脱贫户(含监测户) 申报进行初步实地核查,村委会公示7天后报当 地乡(镇)政府复核,再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分组按照不低于20%比例于6月 、10月中旬实地再次核实确定奖补名单,6月、10月底将两批次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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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业帮扶类 |
粮食生产奖补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种植早稻1亩(含) 以上;种植晚稻1亩(含) 以上 。 |
当年种植早稻每亩补助600元;种植晚稻每亩补助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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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业帮扶类 |
花生、油菜为主的油料 类油料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 |
每亩补助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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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业帮扶类 |
种植烟叶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 |
每亩补助6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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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产业帮扶类 |
草菇、香菇为主的食用 菌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种植草菇200筒及以上,香菇、木耳栽培10根木料 (每根长度不低于0.5米)及以上 |
草菇每筒补助2元;香菇、木耳每根补助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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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产业帮扶类 |
西瓜、甘蔗为主的水果 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西瓜、甜玉米、甘蔗、马蹄、板栗、猕猴桃、桑葚、葡 萄等水果类,当年种植1亩(含) 以上 |
每亩补助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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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产业帮扶类 |
葛根、半夏、艾草为主 的中药材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 |
每亩补助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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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产业帮扶类 |
大豆、薯类白莲为主的 经济作物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 |
每亩补助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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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产业帮扶类 |
露天或大棚蔬菜的蔬菜 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辣椒、萝卜、生姜、冬瓜、南瓜、芋头、秋葵等当年种 植1亩(含) 以上 |
每亩补助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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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产业帮扶类 |
牛、羊、兔、鸽子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新购养殖成年黄母牛;新购养殖水母牛;新购养殖牛仔 2头(含) 以上;新购饲养母种羊2头(含) 以上或公种 羊1头及以上;新购养殖兔子20只(含) 以上;养殖鸽 子(家鸽)每批次20只(含) 以上 |
成年黄母牛每头补助800元;②新购养殖水母牛每头1000元;③新购养殖牛仔每头补助 500元;④新购饲养母种羊每头补助200元。⑤兔子每只补助20元。⑥鸽子(家鸽)每只 一次性补助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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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产业帮扶类 |
四大家鱼、特色水产为 主的水产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常规养殖面积1亩(含) 以上 |
每亩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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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产业帮扶类 |
鸡、鸭、鹅为主的家禽 类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鸡(满30日龄)每批次20羽(含) 以上的,饲养鸭(满 30日龄)每批次20羽(含) 以上的,饲养鹅(满30日 龄)10羽(含) 以上的。 |
鸡(每羽补助10元;鸭每羽补助10元;鹅每羽补助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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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产业帮扶类 |
养殖蜜蜂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饲养蜜蜂5箱(含) 以上。 |
每箱补助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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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产业帮扶类 |
养殖泥鳅、黄鳝、虾、 鳖、稻蛙(生态)等特 色水产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当年养殖1亩(含)以上 |
每亩补助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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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帮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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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就业帮扶类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用人单位 |
安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按规定签 订协议、发放工资 |
对安置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就业 的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 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
由用人单位(乡镇)按规定提供工资发放流水等材料至县就业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 补贴,县就业中心审核报县财政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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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业帮扶类 |
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 通补贴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务工满连续3个月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交帮扶对象外 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申报表或帮扶对象县内园区企业务 工交通补贴申报表。 |
按年分别给予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省内县外务工、满3个月以上一次性交 通补贴500元/人、300元/人。 |
申请对象准备申报材料到村(居)、乡镇审核盖章后,乡镇将材料交到就业创业服务 中心510就业援助股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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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类别 |
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或内容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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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就业帮扶类 |
就业帮扶车间就业补贴 |
帮扶车间企业 |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就业协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能够提供通过银 行为其累计发放不少于3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材料的帮 扶车间。 |
据帮扶车间实际招用脱贫劳动力人数按年给予其1000元/人的就业补贴。 |
每年度1-6月乡镇监测排查帮扶车间是否正常运转、是否通过银行为其发放工资。 该年度7月、8月车间填写帮扶车间补贴申请审批表,并准备脱贫劳动力就业人员名 单、身份证、脱贫劳动力脱贫身份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银行发放工资流水凭证 材料,一起交给县就业中心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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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就业帮扶类 |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 生 |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腾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 (三)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在校期 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毕业 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五)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残疾人家庭或脱贫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 养、抚养关系;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 业生。 |
1000元/人 |
学校组织学生或学生自主申报—系统校验—学校初审—汇总公示—人社复审—拨付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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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就业帮扶类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 |
脱贫劳动力自建档立卡以来首次创业且稳定经营半年以 上, 申办时仍在稳定经营的。 |
5000元/人 |
由乡镇劳保所、帮扶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收集材料、实地调查拍照,乡镇、农业农 村局盖章后向就业中心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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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就业帮扶类 |
创业培训 |
所有农户 |
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
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 (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 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 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
培训主体在培训结束后,提供培训学员花名册、课程安排表、授课教师信息、考勤 记录表、学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员承诺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培训主体开具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 请拨付表(培训主体填写)和代为申请协议原件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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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就业帮扶类 |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所有农户 |
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参加培训且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 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含教学辅 助平台使用费等)、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电子商务培 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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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就业帮扶类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所有农户 |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 训合格证)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 级(三级)350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 |
提交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社保卡、鉴定发票复印件向就业中 心技能评价股或人社办事大厅网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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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就业帮扶类 |
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 (含交通费)补贴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 |
按标准课时计算30元/天, 自然年度内享受一次 |
培训主体在培训结束后,提供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培训主体)、 信丰县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助汇总表、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个人填写)、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向当地人社部门 申请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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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就业帮扶类 |
职业技能培训一次性求 职补贴 |
脱贫户 |
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一次性求职补贴 |
按500元/人,终身享受一次 |
培训主体在培训结束后,提供职业培训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培训主 体)、信丰县脱贫劳动力培训一次性求职补助汇总表、信丰县贫困家庭人员一次性 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脱贫户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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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就业帮扶类 |
雨露计划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对全省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初 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 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职业院 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对监测对象尚未消除风险的,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 纳入“雨露计划 ”政策补助范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 险消除后,补助资金持续发放至完成当前学段。 |
每人每学期1500元。从中职直接过渡到高职且拥有中职毕业证的“3+2 ”高职学生,在享 受中职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继续享受高职的相关补助政策;其他中职或高职学生(包括 四年制和无中职毕业证的五年一贯制),只享受3年相关补助政策。 |
雨露计划培训无需学生申报, 由村(居)信息员根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推送的名单核实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技 工院校)学生名单→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学生 提供学籍证明→村(居)信息员审核学籍证明→镇级复核、县级审定→县镇村三级 公示→通过“一卡通 ”平台拨付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保卡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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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光伏帮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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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伏帮扶类 |
公益性岗位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 ”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 作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置对象必须有适应岗位要求 和履职尽责能力,不得不履职取酬、轮流坐庄、冒名顶 岗。全日制岗位同一人只能安排一岗,非全日制岗位人 员可在不影响正常履职的情况下兼职从事灵活就业。 |
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参照就业局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村级招聘公示-过会研究讨论-报送乡镇审核-人员公示公告-名单上报县级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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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帮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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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帮扶类 |
小额信贷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补助条件: 申请获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精准用于 发展农业产业。 |
免担保免抵押;贷款额度原则上5万元(含) 以下,最高不超过10万元;3年期(含) 以 内;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适当浮动;5万元(含)以下贷款财政全额贴息。 |
农户申请→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审批后报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推进小组→县 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推进小组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审批结果核准→银行按程序 放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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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兜底保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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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类别 |
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或内容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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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保障类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
所有农户 |
(1)具有本省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规定。 |
2025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65元,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80元。 |
乡镇受理、乡镇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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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保障类 |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
所有农户 |
(1)具有本省户籍; (2)无劳动能力; (3)无生活来源; (4)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 履行义务能力。 |
2025年我县城镇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275元,农村全自理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 995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275元。 |
乡镇受理、乡镇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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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保障类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 |
所有农户 |
(1)具有本省户籍; (2)无劳动能力; (3)无生活来源; (4)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 履行义务能力。 |
2025年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75元 的标准发放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高10元,达 到每人每月110元。 |
乡镇受理、乡镇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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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保障类 |
临时救助 |
所有农户 |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 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 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 |
临时救助标准每次应当不低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 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8倍。对物资获取困难或应救助对象要求可采取等额 实物救助。 |
乡镇受理、乡镇或县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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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综合保障类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所有农户 |
具有信丰县常住户口,丧失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 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 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指生父母被人民法院宣告 失踪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2024年我县城乡散居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450元,集中供养孤儿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940 元,残疾孤儿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实 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2024]4号)规定执行。 |
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城市社区)民政事务中心提出身份认定申请, 申请时提供: 1.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2.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失踪判决书原件; 3.孤儿身份认定申请; 4.村级证明(佐证材料不齐全的); 5.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6.孤儿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7.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8.病残儿童还需同时提供病残县级以上医疗证明; 9.填写《信丰县孤儿申请审批表》; 10.孤儿监护协议等材料。 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 实地核查并提出初步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乡镇、(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明确签署“情 况属实,同意申报 ”意见及签名,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 审批程序:县级民政部门严格审查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查证、 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复核。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者,要求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后重新进行申请。为保护孤儿隐私,不得以公示方式核实了解情况。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 人,在10个工作日内批准认定,并在次月起发放生活保障补助;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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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综合保障类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 生活补贴 |
所有农户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 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 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 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 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 疾;重病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 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 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 宣告死亡 ;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
2024年我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450元,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标准 为每人每月1500元。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赣府[2024]4号)规定执行。 |
1、 申请。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所在村(居) 民委员会填写《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 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提 出申请。 2、查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 部门信息比对的方式查验儿童父母情况,作出查验结论。无法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验 的,可由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亲属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 材料一并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对查验结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 3、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 。符合条件的,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并从 次月起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终止。规定保障情形发生变化的,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所在村(居) 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 委会)和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保障情形的,终止其保障资 格,并及时退出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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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综合保障类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 本生活费 |
所有农户 |
病毒感染儿童,含携带艾滋病病毒和患有艾滋病的儿童 。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标准按 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全额执行。 |
(一)申请。感染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填写《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 (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1.感染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 2.感染儿童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证检测报告单,HIV抗体检测呈阳 性)。 (二)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 保护感染儿童隐私,不得以公示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三)资金发放。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感染 儿童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其监护人个人账号。财政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通过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以现金形式发放 障对象的范围认真核定感染儿生活费资金时,将感染儿童统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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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综合保障类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所有农户 |
具有信丰县户籍、纳入城乡低保的残疾人 |
每月110元 |
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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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类别 |
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或内容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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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综合保障类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所有农户 |
具有信丰县户籍、残疾等级一、二级的残疾人 |
每月110元 |
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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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综合保障类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江西省户籍、未参 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众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1)代缴政策: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江西省 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市、区)政府按100元为基数为其缴纳养老保 险费。 (2)代发政策: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十四五 ”时期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并支付终身。 |
根据各相关部门数据下发乡镇,由乡镇核实后系统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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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综合保障类 |
高龄补贴 |
所有农户 |
年满80周岁以上 |
当前标准为:80-84周岁每人每月50元,85-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4周岁每人每月 200元,95-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
申请条件: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都可以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居)委会进 行申请,或者在常驻村(居)委会委托办理; 申请程序及有关材料:1、本人携带 身份证、户口本、2张2寸证件照片、能够正常使用的社保卡。2、通过赣服通进行 线上办理;办理的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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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综合保障类 |
防返贫保险 |
所有农户 |
对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 生产资料损失等五大因素,导致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 村户籍人口(优先监测对象),提供每人最高30万元的 防返贫保障金额 |
因病:按照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1.3万元起付线后,超出部分在2万元以下的,赔付50%比例;2万 元(含)至4万元的,赔付60%比例;4万元及以上的,赔付70%比例(其中医保目录外用药按50%比例 赔付防贫保险金,且医保目录外用药单次赔付不超过5万元)。因疾病导致未消除风险家庭主要劳动 力死亡(18周岁-60周岁)赔付3万元;主要劳动力因病致残,一级、二级赔付2万元,三级、四级赔 付1万元;非主要劳动力因病致残,一级、二级赔付1万元。 因学:以0.5万元为监测线,对经核实可能致贫或返贫的,超出部分按80%赔付防返贫保险金,每户 最高赔付1万元。 因灾:因自然灾害受灾,以1万元为预警线,超出部分按80%赔付防返贫保险金,每户最高赔付3万 元;意外事故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赔付:一是因财产损失过重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自然灾害类 防返贫保险金赔付标准赔付财产损失;二是因医疗费用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返贫保 险金赔付标准赔付医疗费用。 因赔偿责任:非主观意愿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后,因赔偿责任导致返贫或致贫时进行保 险金赔付。以1万元为监测线,相应费用超出部分按80%比例赔付防返贫保险金,每次最高赔付3万元 。 因生产资料损失:因生产资料(包括生产工具、运输设备、原材料等)非主观意愿损失,无法进行 正常生产或劳动经营导致返贫或致贫时进行赔付,以供购买相应生产资料用于恢复生产。以1万元为 监测线,相应费用超出部分按80%比例赔付防返贫保险金,每户最高赔付3万元。 |
(一)县乡申报。由防返贫保险对象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委会初审, 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再统一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审定,经审定后由县农业 农村局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防返贫保险金。 (二)案件查勘。保险公司在接到县农业农村局的理赔申请后,在3天内开展案件 查勘工作,并于县内3个工作日、县外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出具核查报 告,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核查时间,做到每单必查。对属于保险责任内的,在 所在村委会进行5天公示,并将公示材料及核查报告一并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 (三)资金赔付。核查属实后,保险公司应在核查结束且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 日,将防返贫保险赔付金转账至防返贫保险对象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如遇特殊情况 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自理赔申请资料提交至保险金赔付时 间不超过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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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综合保障类 |
养老服务补贴 |
所有农户 |
满6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 |
50 |
各乡镇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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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帮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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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帮扶类 |
学前教育资助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资助对象:符合入园年龄且在籍在园,经县级以上教育 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 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脱贫户子女、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 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
资助标准:按照1000元/人.年补助,是脱贫户、城镇困难(含农村低保)的,赣州市提 标再加500元/人.年。 |
学生提交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符合简化程序的按简化程序)→学校评审认 定公示→县教体局复核→教育资助资金通过“一卡通 ”平台拨付至学生本人的江西 省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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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帮扶类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生活补助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资助对象: (一)寄宿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寄宿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 (二)非寄宿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 宿生。 |
资助标准: (一)寄宿生:普通困难家庭寄宿生小学625元/生·学期,初中750元/生·学期;脱贫 户及城镇困难(含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中的寄宿生小学875元/生·学期,初中1000元/生 ·学期。 (二)非寄宿生:小学312.5元/生·学期,初中375元/生·学期。 |
学生提交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符合简化程序的按简化程序)→学校评审认 定公示→县教体局复核→教育资助资金通过“一卡通 ”平台拨付至学生本人的江西 省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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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育帮扶类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标准:2025年春季学期起每个学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2300元(每学期1150元), 视困难程度可分为1800元(每学期900元)、2300元(每学期1150元)、2800元(每学期 1400元)三档, |
学生提交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符合简化程序的按简化程序)→学校评审认 定公示→县教体局复核→教育资助资金通过“一卡通 ”平台拨付至学生本人的江西 省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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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育帮扶类 |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
脱贫户 |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城镇 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补习生不享受免学费)。学生 向学籍所在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直接减免。 |
资助标准:550元/生·学期。(从2023年秋季学期调整为550元,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 新办法)。 |
学生向学籍所在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由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后就读学校直接减免。 民办高中比照同类型公办高中标准减免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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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育帮扶类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考 入学资助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 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考 生(包括社会考生)。 |
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6000元的政府资助(省资助标准为5000元,赣州市每人提标1000 元)。 |
学生提交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符合简化程序的按简化程序)→学校评审认 定公示→县教体局复核→教育资助资金通过“一卡通 ”平台拨付至学生本人的江西 省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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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帮扶类 |
滋蕙计划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 、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 经济困难新生。 |
资助标准:录取省内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录取省外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 元。 |
学生提交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符合简化程序的按简化程序)→学校评审认 定公示→县教体局复核→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导入项目申报系统→ 由上级审 核统一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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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育帮扶类 |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
所有农户 |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 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 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可免学费。必须 同时具备“在籍”、“在校 ”两项条件。 |
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 (不含住宿费) 。根据《关于调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 的通知》,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执行新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 法。 |
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后由就读学校直接减免。民办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执行,学费 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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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育帮扶类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 金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资助对象:2025年春季学期起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 三年级在校生(在籍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 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2300元(每学期1150元)。 |
学生提交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符合简化程序的按简化程序)→学校评审认 定公示→县教体局复核→教育资助资金通过“一卡通 ”平台拨付至学生本人的江西 省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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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帮扶类 |
国家助学贷款 |
所有农户 |
资助对象:当年被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含民办高校 和高职校)正式录取的信丰县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入校就读)、在读大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 生,学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 |
信丰户籍的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受理时间通常为每年7月中旬 至9月底, 申请方式:首贷现场办理;续贷可线上、线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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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类别 |
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或内容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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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康帮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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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健康帮扶类 |
医疗救助资助参保 |
所有农户 |
分为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两类。其 中: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 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 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以及纳 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六类对象 ” (残疾军人、“三属 ”人员、“两红 ”人员、在乡老 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 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两类人员 ”(尚未 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 及1953 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以及 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4类退役士 兵、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按有关规定全额资助参保。重 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 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 资助政策由统筹地区参照定额资助标准确定。 |
全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
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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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康帮扶类 |
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 |
所有农户 |
特困人员(孤儿参照);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 保边缘家庭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 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以及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未消除风险的 上述对象) 。住院按规定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三重保障。 |
(一)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 线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二)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7121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其 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即8560.5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至65%。 (三)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 的个人自付部分: 1.对特困人员,按100%予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限额; 2.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 3.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对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年度累计超过 2600元部分的个人自付费用按6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 4.、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年度累计超过6500元部分的个人自付费用按6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 付限额2万元。 倾斜救助。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可 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费用范围是基本医保“三个目录 ”范围内且超出医疗救助限额之上的高额费 用,年度累计超过2.6万元部分的个人自付费用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备注:对未 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倾斜待遇;对按规定转诊 就医的,省域内住院起付线连续计算,享受相应倾斜待遇。 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药费、三大常规、生化检查等医药费用,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 。 中医门诊就医发生的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药费用,在县级中医院报销50%。 |
无需申报,系统一站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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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康帮扶类 |
一站式结算服务 |
所有农户 |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突发严重困 难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 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以及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
市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 ”服务。 |
无需申报,系统一站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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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康帮扶类 |
先诊疗后付费 |
所有农户 |
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 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 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和农 村低收入人口(含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认定 有效期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结算时只交自付部分即可。 |
无需申报,系统识别身份后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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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康帮扶类 |
免费地中海贫血基因诊 断、产前诊断 |
所有农户 |
未进行过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妊娠20周以内的孕妇 |
免费项目: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 |
1.关注“江西妇幼健康 ”微信公众号 2.右下角“ 民生实事 ”按钮,进入申请页面 3.填写基础信息,并拍照身份证、户口本等图片上传,并提交(非江西户籍人员还 需提供持本人所在江西工作单位证明、社保证明或所在社区居住证明) 4.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发券成功后,重新进入可看到项目以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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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健康帮扶类 |
产前筛查补助 |
所有农户 |
1.妊娠11-14周的孕妇 2.妊娠16-24周及30-34周的孕妇 |
免费项目: 1.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 2.产前血清学筛查 3.两次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 |
1.关注“江西妇幼健康 ”微信公众号 2.右下角“ 民生实事 ”按钮,进入申请页面 3.填写基础信息,并拍照身份证、户口本等图片上传,并提交(非江西户籍人员还 需提供持本人所在江西工作单位证明、社保证明或所在社区居住证明) 4.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发券成功后,重新进入可看到项目以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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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类别 |
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或内容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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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康帮扶类 |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
所有农户 |
新生儿 |
免费项目: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 生症(CAH)、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 |
1.关注“江西妇幼健康 ”微信公众号 2.右下角“ 民生实事 ”按钮,进入申请页面 3.填写基础信息,并拍照身份证、户口本等图片上传,并提交(非江西户籍人员还 需提供持本人所在江西工作单位证明、社保证明或所在社区居住证明) 4.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发券成功后,重新进入可看到项目以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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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健康帮扶类 |
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 |
所有农户 |
新生儿 |
出生后48小时-出院前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免费进行双耳复筛 |
1.关注“江西妇幼健康 ”微信公众号 2.右下角“ 民生实事 ”按钮,进入申请页面 3.填写基础信息,并拍照身份证、户口本等图片上传,并提交(非江西户籍人员还 需提供持本人所在江西工作单位证明、社保证明或所在社区居住证明) 4.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发券成功后,重新进入可看到项目以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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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康帮扶类 |
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所有农户 |
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 |
1200元/人/年,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 |
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上交材料→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 县级备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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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康帮扶类 |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 伤残扶助金 |
所有农户 |
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 |
550元/人/月,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 |
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上交材料→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 县级备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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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健康帮扶类 |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 死亡扶助金 |
所有农户 |
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 |
40-48周岁:400元/人/月 49-59周岁:650元/人/月 60周岁以上:810元/人/月 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 |
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上交材料→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 县级备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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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健康帮扶类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1 级扶助资金 |
所有农户 |
计划生育家庭对象。 |
520元/人/月 |
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及个人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件2份(婚姻有变动的需提供相应的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一寸免冠近照 2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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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健康帮扶类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2 级扶助资金 |
所有农户 |
计划生育家庭对象。 |
390元/人/月 |
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及个人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件2份(婚姻有变动的需提供相应的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一寸免冠近照 2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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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健康帮扶类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3 级扶助资金 |
所有农户 |
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 |
260元/人/月,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 |
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上交材料→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 县级备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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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健康帮扶类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提前十年扶助金(50- 59周岁) |
所有农户 |
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 |
1200元/人/年,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 |
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上交材料→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 县级备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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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健康帮扶类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所有农户 |
脱贫人口、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三类监测对象和民政部 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 |
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脱贫人口、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三类监测对象 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纳入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 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 主要慢性病患者一年四次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
无需申报,认定身份后家庭医生上门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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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健康帮扶类 |
10种大病免费救治 |
所有农户 |
持我县户口的脱贫人口享受“光明•微笑 ”(白内障、 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 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 两癌 ”(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重度耳聋、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免费定额救治政策。 |
按照“ 自愿原则 ”和“定定点医疗机构、定临床路径,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的模式对患 者实施诊疗。 |
符合救治条件的患者先向行政审批局卫健窗口申领填写《赣州市城乡贫困人口重大 疾病专项救治审批表》或《赣州市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批后 到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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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健康帮扶类 |
25种大病专项救治 |
所有农户 |
对患食道癌、 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 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 友病, Ⅰ型糖尿病、 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肝癌、尘 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慢性阻塞性 肺气肿、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肾癌、膀胱癌、卵巢 癌、风湿性心脏病等25种重大疾病的脱贫人口,通过信 丰县“一卡通 ”刷卡即时结算方式进行救治。 |
按照“ 自愿原则 ”和“定定点医疗机构、定临床路径,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的模式对患 者实施诊疗。 |
无需申报,通过信丰县“一卡通 ”刷卡即时结算方式进行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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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住房安全保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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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房安全保 障类 |
农村危房改造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家 庭和易返贫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 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等,符合一户一宅且唯一住宅或无房户。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 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 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 ;农村低保户、低保 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残疾人身份在加2千。 |
1.申请。实施对象向村委会申请并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按照 村评议、乡复核、县审定的“三级认定 ”和乡(镇)、村“两榜公示 ”程序,对其贫 困类型和居住房屋危险等级等情况进行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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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类别 |
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或内容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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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房安全保 障类 |
农村厕所革命奖补,农 村户用厕所改造补助 |
所有农户 |
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农户。 |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农村新建农村户厕1000元/户、问题厕所整改500元/ 户、改建农村户厕1500元/户进行补助。 |
1.农户申请。根据前期省办系统摸排问题户厕情况,具体抓好问题户厕整改落实工 作,动员问题户厕农户积极整改并申报,村委会汇总审核后报镇政府,镇级同意后 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可采取两种实施方式:一是农户自行施工;二是理事会组织实施。理 事会组织实施的需农户与施工方签订农户授权委托书,全部问题户厕整改项目施工 前中后要拍照存档,建立档案资料。 3.项目验收。村级核实、镇级验收、区级抽验;并对省办系统中问题户厕整改销号 情况进行复核。 4.资金申拨。镇级向区级申请拨款,拨款后村级向镇级申请拨款,须提供项目验收 表、项目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农户社保卡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等。 5.资金发放。在奖补范围内按奖补标准发放给农户或施工方。超出奖补范围需农户 自行承担的费用,在验收合格后, 由理事会向农户收取后支付给施工方,村委会要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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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饮水安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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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饮水安全类 |
饮水优惠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纳入监测对象或脱贫户,初次安装信丰润泉供水有限公 司自来水。 |
初装费及人员工资减半优惠政策 |
符合要求即可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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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因灾救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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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因灾救助类 |
灾害应急救助 |
所有农户 |
主要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 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 难,确保受众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 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 |
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15天。 |
出现灾情的村(居)委会应当及时确定辖区需救助人员,户报或村(居)民小组提 名、村评、乡审、县定。需紧急开展人员救助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先行建立救 助台账,开展救助,全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待灾情稳定后再履行和完善救助 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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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因灾救助类 |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
所有农户 |
主要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
按照死亡人员每人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
户报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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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因灾救助类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所有农户 |
主要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 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 ”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 间的基本生活困难。根据救灾工作实践和工作需求,以 下五种受灾群众一并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一是农 作物严重绝收的;二是赖以生存的家庭财产严重损毁或 被冲走的 ;三是种植业、养殖业造成重创、引发基本生 活出现困难的 ;四是房屋倒塌需要长期安置的 ;五是长期 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无法返回家里的。 |
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最长不超过90天。 |
户报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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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因灾救助类 |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 建补助 |
所有农户 |
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 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情况,以下六种情况不得纳入补助 范围 :一是已在异地新建住房、旧房倒塌的;二是已购买 商品房、入住廉租房公租房的 ; 三是倒塌的空心房、附属房、临时房;四是一般损房以 及其他不需要恢复重建的 ;五是进入敬老院供养的特困 人员 ;六是县城和工业园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因灾倒房农 户。 |
灾倒房重建按照每户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对“建档立卡 ”贫困户、分散供养的 特困人员、低保户等按照每户不低于2.5万元的标准给予重点救助;因灾损房维修按照每 户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
户报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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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灾救助类 |
干旱灾害救助资金 |
所有农户 |
主要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 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
结合我省实际和救灾工作需要,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 时限一般不超过30天。 |
户报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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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因灾救助类 |
冬春救助资金 |
所有农户 |
主要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 、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
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 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180天。每户救助资金一般不低于600元、不高于 3600元。 |
户报、村评、乡审定、县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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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林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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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业类 |
生态护林员 |
脱贫户 |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范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
10000元/人/年 |
公告→ 申报→审定→公示→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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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业类 |
油茶产业 |
所有农户 |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地类上新造高产油茶林,选用省林业 局指定的高产油茶定点苗圃培育的合格无性系嫁接苗木 种植造林;规划设计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科学合理,株 行距:3.0-2.5m~3.5-4.2m,每亩密度:55-74株;穴 规格:长60厘米×宽60厘米×深50厘米;提供相关权属 佐证材料,在每年的11月底前申报。 |
1600元/亩 |
实施经营主体自愿将符合条件的油茶造林地块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 报实施,提出书面申请后,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审核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县林业 局审批,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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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类别 |
补助类型 |
补助对象 |
补助条件 |
补助标准或内容 |
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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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业类 |
低产油茶林改造 |
所有农户 |
油茶林龄在12~50年,具有改造潜力,经营历史上有过 亩产鲜果产量≥333市斤或茶油≥20市斤的低产油茶 林;实施经营主体自愿对油茶林实施砍杂清理、松土垦 复、 良种补植与密度调整、整形修剪、施肥和有害生物 防治。选用省林业局指定的高产油茶定点苗圃培育的合 格苗木进行补植;密度调整到55-74株/亩,郁闭度调整 到0.7以下;持续抚育管护2年;在5年内未享受过省、 市项目补助的油茶林;提供相关权属材料,在每年的11 月底前申报。 |
2021-2023年度实施的:600元/亩(含实施后续抚育2年);2024年以后实施的:400元/ 亩(实施后当年)。 |
实施经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油茶林自愿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实 施,提出书面申请后,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审核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县林业局审 批,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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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业类 |
油茶林提升 |
所有农户 |
人工栽植,林龄在6~11年,连续两年平均亩产茶油不 到12~20市斤的油茶林, 自愿按照留优伐劣与疏密均衡 的原则进行疏伐和补植调整,保留植株应以树冠之间留 有间隙为宜,对油茶林实施砍杂清理、松土垦复、 良种 补植与密度调整、整形修剪、施肥和有害生物防治。选 用省林业局指定的高产油茶定点苗圃培育的合格苗木进 行补植控制密度在55~74株/亩, 良种率在70%以上;实 施后持续抚育管护2年;在5年内未享受过省、市项目补 助的油茶林;提供相关权属材料,在每年的11月底前申 报。 |
2021-2023年度实施的:300元/亩(含实施后续抚育2年);2024年以后实施的:200元/ 亩(实施后当年)。 |
实施经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油茶林自愿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实 施,提出书面申请后,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审核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县林业局审 批,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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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业类 |
森林药材与香精香料产 业 |
所有农户 |
农户自由选择省林业局公布的品种种植:全省森林药材 调整后的补助品种目录如下:(一)木本森林药材品种 (22种):杜仲、厚朴、枳壳、吴茱萸、黄柏、青钱柳 、山香圆、芳樟、龙脑樟、无患子、山苍子、栀子、草 珊瑚、金银花(含山银花)、掌叶覆盆子、山蜡梅、蔓 荆子、金樱子、木通、岗梅、迷迭香、土茯苓。(二) 草本森林药材品种(含菌类,30种)1.多年生草本(22 种):粉防己、三叶青、铁皮石斛、绞股蓝、 白芨、黄 精、 白术、射干、七叶一枝花、玉竹、平卧菊三七、灵 芝、石菖蒲、千斤拔、天门冬、虎杖、何首乌、 白芷、 桔梗、杏香兔儿风、艾草、前胡。2.一年生草本(含多 年生草本按一年生经营,8种):太子参、车前子、麦 冬、金线莲、茯苓、颠茄、郁金、瓜子金。 |
乔木类每亩补助500元,多年生草本类每亩补助400元,一年生草本类每亩补助200元,多 年生草本若按一年生经营,视为一年生草本。 |
组织申报时间内,由种植企业或种植户向所在地县级林业部门申报,县级林业部门 现场对种植品种、面积、种植成活率等进行验收,市林业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 场对县上报的验收结果进行核查,报省林业局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标 准给予资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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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业类 |
天然林保护工程 |
所有农户 |
自愿签订天然林停伐管护协议。 |
补偿标准每亩每年21.5元,其中通过社保卡发放到林权个人的补助为每亩每年18元。 |
申请→公告→审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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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业类 |
生态公益林工程 |
所有农户 |
纳入公益林管理的山场地块。 |
补偿标准为每亩21.5元,其中通过社保卡发放到林权个人的补偿为每亩不低于17.85元。 |
申请→公告→审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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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果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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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果业类 |
种植脐橙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新集中连片开发种植脐橙2亩(含) 以上,苗木必 须为市定点苗圃苗木。 |
定植当年补助整地(挖穴、撩壕)费900元/亩,补助肥料费400元/亩,合计补助 1300元/亩(其他涉及脐橙产业的普惠制补助,按市县有关政策奖补)。 |
1、农户申报。 2、验收程序。村级核实、镇级验收、县级复核确认。 3、资金拨付。需提供产业奖补申请表、脐橙苗木定植后照片, 由县级拨付补 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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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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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力帮扶 |
电力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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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及五保户家庭(包括供养“五保户 ”家庭)。 |
供电企业对“低保户 ”和五保户家庭(包括供养“五保户 ”家庭)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0 千瓦时; 如月用电量不到10千瓦时,按实际用电量免费。对集中供养“五保户 ”的社会福利机 构,按供养“五保户 ”人数,每人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 |
符合条件即可享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