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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西镇2025-2026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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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字202539

关于印发《安西镇2025-2026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安西镇2025-2026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安西镇人民政府

2025930


安西镇2025-2026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组织开展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有效提升全镇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的良好氛围,确保辖区内安全稳定,根据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意识和增进科学防灭火知识,严格执行《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始终把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过程。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不断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三、工作举措

(一)安西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队

成立以党委委员、副镇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和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安西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队。

(二)宣传预防

1深入宣传《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禁火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村将《禁火令》及森林防火“十不准”宣传画在村各个小组显眼位置张贴。

2、各村利用IP广播播放县人民政府《禁火令》,护林员携带喇叭播放录音本村辖区巡查,宣传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意义及面临的严峻形势、发生森林火灾将要面对的处罚面对森林火灾时所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3、各村在重点区域和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固定性森林防灭火警示牌(如海螺寨寺香山地质公园、阮啸仙红色教育基地金盆山林场、坪石林场、隘高林场等),设立检查站、劝导站,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发放宣传单,查缴火种,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对不听劝阻、执意违规用火者,镇派出所要立即介入,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方”。在重点公共场所、村主干道悬挂森林防灭火宣传横幅(每个村至少5条)。

4、各村在重点防火期内将森林防火宣传单(即,信丰县安西镇人民政府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附件1)发放至本村每户农户,告知农户森林防火工作,并与农户签订《安西镇、村干部和小组长包干森林防火责任书》(附件2)。

5、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巡回宣讲和“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镇政府将组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流动宣讲队,定期深入到各村村委会,各村也要到各个小组召开户主会,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我镇际,村民集中扫墓时期是清明节和中元节,在人数上最多、活动范围最广泛、情况最复杂,要作为重点宣传、重点巡查阶段。以送法普法、专题培训、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预防与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着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在森林防灭火的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做到森林防灭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6、在中小学校深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中小学生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安西中学、安西中心小学要将森林防灭火知识学习纳入年度教育计划,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预防森林火灾”活动,即每所学校每学期由专人上一堂森林防灭火知识课、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灭火知识板报,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并发放至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3),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7、镇宣传报道组在本镇相关宣传渠道进行发布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各村要及时转发到本村微信群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三)落实责任

镇政府对照职责任务与各村、辖区内内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庵场、寺庙管理责任人签订年度森林防灭火责任书(附件4),村与护林员签订年度包山头地块护林防火责任书。

1、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层层压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在全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道边“网格化”森林防灭火管理模式,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建立主要领导包片、驻村领导及驻村镇干部联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责任台账(附件5),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2、各村必须对痴、聋、哑、精神病患者及独自生活在林区的老人等特殊群体登记造册,建立“五类”重点人员的管理台账(附件6),指定责任监护人及责任镇、村干部,并上报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

3、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灭火督察组,对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村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是否全覆盖,各村护林员是否每天在巡回宣传,各村辖区内是否有野外用火情况,各村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附件7)是否建立、相关台账是否建立,扑火机具是否能正常使用等。

4、严格值班值守制度。镇政府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森林防灭火重点期,必须保证有1名主要领导、保持50%以上干部在岗在位。发布橙色(含)以上预警期,必须保持80%以上干部在岗在位,形成值班安排表。在节假日期间,镇林业工作站要安排护林员在景区到镇域内景区进行值班值守。安排各村每天保持50%村干部晚上在村范围内值班,形成值班安排表(附件8)在节假日期间,各村要安排值班人员并形成值班安排表。

5、要树立安全意识,高效处置火情。要树立“生命第一、安全至上”理念,切实加强对用火单位或者个人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提升林区群众、用火单位和施工人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要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到监管责任人到岗、防火隔离带开设到位、半专业扑火力量到场,确保用火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如实报告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领导靠前指挥,快速处理火情。

四、考核机制及工作奖惩

(一)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年度综合考核。对考核年度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给予3000元奖励。被县督查组通报的野外用火,对该村处罚1000元/起;被镇督查组发现的野外用火,对该村处罚300元/起;对于发生森林火灾的,未出村,由本村组织人员扑灭的,对该村处罚1000元/起;对于由镇专业队伍帮忙扑灭,未出乡镇的,对该村处罚5000元/起;火势过大,出动县级或以上专业队伍扑救的,对该村处罚10000元/起。对于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党支部书记停职处理;被县级监测并通报的,对该村处罚3000元/个(次);被国家林火卫星监测到热点或被市级以上通报的,对该村处罚款5000元/个(次);被县级列为重点管理的,对该村处罚10000元;被市级列为重点管理的,对该村处罚20000元,所涉罚款在接到缴款通知单10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二)加强护林员的奖惩管理。对于一个考核年内护林员所包责任村未发生火灾的,每人奖励500元,发生火灾的每人扣除500元工资;护林员应加强野外用火火源(含焚烧秸秆、烧草木灰等)管控,在巡查时发现野外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 可对野外用火者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因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可对野外用火者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处罚;县督查组督查发现野外用火,而护林员未发现的,直接处罚护林员200元/起,镇督查组督查发现野外用火,而护林员未发现的,直接处罚护林员200元/起。

(三)明确扑火费用补助。凡调用镇级以上扑火队伍参与支援扑救森林火灾的,火灾发生村要支付扑火费用。扑火费用补助标准:以下达出动命令的时间为准,白天100元/人次,夜间200元/人次;车辆200元/辆次;超过24小时以上则另算一天,其他灭火机具燃料及损耗费用另算。上述扑火费用须在火灾扑灭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否则由镇财政代扣。参加支援兄弟乡镇扑火补助也按照此标准由镇财政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村(居)党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灭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各村要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镇政府,确保野外用火安全。

    (四)认真总结,建章立制。各村要充分利用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同,及时做好森林防灭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信息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