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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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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服务提供

第三章  服务保障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的提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指为了满足各类需求,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提供的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


第三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人民为中心,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目标,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法治建设目标相适应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律服务工作,并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督本行政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衔接配合,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科技会保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信访政务服务市场监督息化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

第六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结合各自职责,做好联系服务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服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引导和监督会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鼓励支持和引导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服务

第八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务公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度,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章    服务提供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发展城乡和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促进现代法律,化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培育壮大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第十条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免费向社会提供,包括:

()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查询服务,服务办理指引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

()人民调解服务;

()()法律顾问服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免费提供的其他公共法律服务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省实际组织编制全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需求,在全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增加服务事项,编制本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应当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务内容服务提供方式服务提供主体,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谁执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红色法治资源优势,创新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可以通过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聘任法治副校长等方式,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查法律服务办理指引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第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推进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对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的核查,可以全省数据共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

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衔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公证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制度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室品牌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

人民调解组织根据当事人申请,家庭物业管理医疗纠纷等民间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知,但当事人未申请人民调解的,可以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告知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

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为村()配备法律顾问,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可以自行聘请法律顾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村()法律顾问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办理指引以及参与纠纷调解等服务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定群体和军人军属烈士遗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在对前款规定的特定群体和优抚对象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时,减收或者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风险预防化重大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会同工商业联合会有关协会等单位,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经营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经营主体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法律服务聚集,律服务资源,与知识产权金融税务信息科技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

第二十条    本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选优质的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鼓励和支持本省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法律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等方式,开拓境外法律服务市场,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第二十一条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

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裁决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的作用,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鼓励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组建专业团队,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及时便捷的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

第三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开展

鼓励通过捐赠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拓宽公共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规范参与支持公共法律服务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确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布局和规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均衡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提供保障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配备服务力量,配置相适应的智能服务设,设置统一标识,完善工作机制,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公共法律服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包括省设区的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实际需要在园区市场开发区商会等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场所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可以独立设置,或者依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民委员会等设置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并结合实际集成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完善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与全省企业群众诉求统一受理平台业务相衔接,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运行维护全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

鼓励司法行政部门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新媒体智能服务设备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度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综合运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预测研判法律服务需求发展趋势和社会矛盾风险,丰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条件的可以对行动不便者重病患等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服务网上远程办理服务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实际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定机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

鼓励引进

第三十二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地区偏远地区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地区的保障和支持,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

鼓励和引 远程服务等方式,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地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地区依法设立分支机构,跨区域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村()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引导和支持其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省推动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际边界区域相关省市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和服务资源共享,协调解决区域公共法律服务重大问题,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发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投诉处理和反馈信息公开等制度和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和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回访制度,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估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平台建设服务供给服务质效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对设区的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

第三十六条    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健全行 律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本行业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遵守执业规范鼓励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积分管理诚信评级等方式,依法实施激励约束

第三十七条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职业道德或者执业规范谋取不正当利益欺骗误导服务对象等行为的,由有权机关或者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公共法律服务及相关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25 11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