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2025年强化产业帮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5年过渡期最后一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持续增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抓好农业产业后续长期培育,推动我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守底线、增动力、促发展”总体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部门责任,突出提升产业质效、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开展技术服务、加强产销对接等重点,加大产业帮扶力度,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在产业发展中增收受益。到2025年底,力争我县特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联农带农产业示范基地,带动更多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强化产业长期培育。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加快构建“一主两辅”主导产业发展格局,每个乡(镇)确定一个主导产业和1-2个次主导产业,坚持规模相对集中、保持相对稳定、一次性规划到位,推动农业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实施种养业提升行动,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推动脐橙、蔬菜、肉牛、生猪等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鼓励和引导脱贫户(含监测户)充分利用院落空间和资源资产,发展特色种养、特色手工、特色乡宿等产业,拓展增收途径。促进产业延链补链。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加快引进一批以预制菜加工、农业机械设备生产制造为重点的农业项目。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休闲乡宿等新业态,推介一批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打造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开展星级休闲乡宿创评。
(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行“五个一”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要素入股、抱团合作、能人引领、龙头带动等联农带农模式,稳定、拓展脱贫群众产业增收途径。
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等带动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含监测户)开展合作,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技术服务等方式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发展产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业帮扶基地,确保每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至少有1个联农带农的产业基地,为脱贫户(含监测户)提供就业岗位和培训机会。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推广“平台+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帮扶带动模式,引导企业和合作社与脱贫户(含监测户)签订订单合同、入股协议等,通过保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方式,让脱贫户(含监测户)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三)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强化精准服务指导。建立县级农业生产服务指导组,落实由乡(镇)村素质高、能力强的农业技术指导员分别指导经营主体和脱贫群众,及时解决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监测户)有农技人员全过程跟踪指导服务。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结合农时季节、脱贫群众需求意愿和发展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
(四)拓展消费帮扶渠道。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本地农产品参加各类展销会、推介会等,提高本地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组织帮扶供应商入驻“圳帮扶”平台,持续开展帮扶产品“六进”活动,积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帮扶产品,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
(五)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因地制宜培育帮扶产业,全方位增强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着力推进产业提档升级,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鼓励农户更全面、更深入参与产业发展,增加收入。加大财政保障投入。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优先安排有利于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的产业项目,确保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保持总体稳定,不低于60%。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应贷尽贷,给予100%贴息。强化贷后监管,组织银行、乡镇每半年开展一次贷后监管,逐户了解贷款使用情况、后续需求和还款意愿,确保贷款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镇村两级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合作银行工作人员要做好到期还款提醒、催收工作,规避逾期风险。继续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具体见附件)。明确以奖代补项目实施要求、奖补对象以及奖补认定发放程序,对脱贫户(含监测户)按标准要求奖补,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分类施策落实“四个一批”。推动落实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有关要求,以“十三五”时期的帮扶产业项目为基础,“十四五”时期的帮扶产业为重点,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思路,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加大产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等的监测和预警,引导农户和企业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推动发展蔬菜、脐橙、肉牛、中药材、烟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加强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加强对安置点脱贫户(含监测户)的产业发展和产业奖补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安置点盘活迁入地资源,新改建一批产业基地。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产业帮扶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局等职能部门要指定专门股室或指派专人负责产业帮扶工作,推动产业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宣传氛围。及时总结推介帮扶产业发展、持续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产业发展创新举措、特点亮点和典型人物,挖掘帮扶产业发展的生动事迹,突出产业帮扶先进典型宣传激励,营造真抓实干、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业务指导。将产业帮扶工作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报送政策落实、产业发展、带农增收等情况,实现精准化管理,科学评估发展成效。
附件:信丰县2025年产业奖补政策内容
附件
信丰县2025年产业奖补政策内容
一、奖补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脱贫户(含监测户)”。
二、奖补范围
重点围绕花生、油菜为主的油料类;水稻为主的粮食类;草菇、香菇为主的食用菌类;西瓜、甘蔗为主的水果类;半夏、葛根为主的中药材类;大豆、薯类、烟草为主的经济作物类;辣椒、萝卜为主的蔬菜类等种植产业,以及牛羊为主的畜牧类;四大家鱼、特色水产为主的水产类;鸡、鸭、鹅为主的家禽类等养殖产业进行奖补。
三、奖补标准
1.种植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400元。
2.种植水稻:当年种植早稻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600元;种植晚稻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3.种植露天或大棚蔬菜(辣椒、萝卜、生姜、冬瓜、南瓜、芋头、秋葵等):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600元。
4.种植烟叶: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660元。
5.种植西瓜、甜玉米、甘蔗、马蹄、板栗、猕猴桃、桑葚、葡萄等水果类: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400元。
6.种植大豆、薯类、白莲(莲藕)等经济作物: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400元。
7.种植葛根、半夏、艾草等中药材:当年种植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300元。
8.种植草菇、香菇等食用菌:当年种植草菇200筒及以上的,每筒补助2元;香菇、木耳栽培10根木料(每根长度不低于0.5米)及以上的,每根补助6元。
9.种植麻竹:当年种植麻竹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300元。
10.种植脐橙、槐米等:新集中连片开发种植脐橙2亩(含)以上,定植当年补助整地(挖穴、撩壕)费900元/亩,补助肥料款400元/亩,合计补助1300元/亩(其他涉及脐橙产业的普惠制补助,按市县有关政策奖补);当年集中连片种植槐米2亩(含)以上,每亩补助1500元(占用基本农田种植槐米不予补助)。
11.养殖鸡(含蛋鸡)、鸭、鹅:①饲养鸡(满30日龄)每批次20羽(含)以上的,每羽补助10元;②饲养鸭(满30日龄)每批次20羽(含)以上的,每羽补助10元;③饲养鹅(满30日龄)10羽(含)以上的,每羽补助20元。
12.养殖牛、羊、兔、鸽子:①新购养殖成年黄母牛每头补助800元;②新购养殖水母牛每头补助1000元;③新购养殖牛仔2头(含)以上的,每头补助500元;④新购饲养母种羊2头(含)以上或公种羊1头及以上,每头补助200元。⑤新购养殖兔子20只(含)以上,每只补助20元。⑥养殖鸽子(家鸽)每批次20只(含)以上,每只一次性补助10元。
13.养殖四大家鱼:当年常规养殖面积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300元。
14.养殖蜜蜂:当年饲养蜜蜂5箱(含)以上,每箱补助150元。
15.养殖泥鳅、黄鳝、虾、鳖、稻蛙(生态)等特色水产:当年养殖1亩(含)以上,每亩补助600元。
16.其他产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信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发展规模和补助标准进行奖补。
四、奖补流程
脱贫户(含监测户)于5月、9月中下旬两批次提出奖补项目申请,包片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对脱贫户(含监测户)申报进行初步实地核查,村委会公示7天后报当地乡(镇)政府复核,再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分组按照不低于20%比例于6月、10月中旬实地再次核实确定奖补名单,6月、10月底将两批次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五、奖补工作事项
(一)奖补种养项目限制。脱贫户(含监测户)每户全年只能选三个以内的种养品种奖补。发展单项产业必须达到相应产业规定的最小发展规模才能享受产业奖补政策。
(二)该奖补政策不与其他奖补政策冲突。如种植水稻的脱贫户(含监测户)还可以享受其他种粮补助。
(三)同类项目累加奖补。种植蔬菜项目可以累加规模,其他种养项目规模不得累加。
(四)奖补金额限制。脱贫户(含监测户)每户当年享受的产业奖补资金不得超过5000元。
(五)其他奖补情况。脱贫户(含监测户)通过在产业基地反租倒包形式自己种养的项目按同等标准补助。
(六)不予奖补情况。“代种代养”、入股分红、贴息不纳入奖补,任何与国家政策有违背的(如违法违规用地、环境保护等问题)都不予奖补,消除风险后的“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不予奖补,确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以乡镇汇总申报当日时间为准。
(七)责任落实情况。为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包片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为第一责任人。

